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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兵团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7-02-10
标  题: 印发《兵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新兵办发〔2017〕9号
发布日期: 2017-02-13
主 题 词:

印发《兵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师(市)、院(校),兵团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兵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已经兵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兵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6〕24号),结合《关于加快推进兵团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新兵办发〔2015〕88号),现就推进兵团流通创新发展,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进一步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从供需两端发力,实现稳增长、扩消费、强优势、补短板、降成本、提效益,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 推动流通领域的转型升级

推动批发零售、连锁超市企业加快实体店数字化改造,自建平台开展网络批发零售业务,增强店铺场景化、智能化功能,开展“网上看样、到店提货”等线上线下一体化商业模式应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利用现有商业设施改造建设消费体验示范中心,发展体验式消费业态,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商务局,各师)

引导大型商贸企业积极发展直营连锁,增强联合采购、统一分销和共同配送能力,由场地经营向商品经营转变,提高自营和自主品牌商品比例,降低成本提升效益。(商务局、发展改革委,各师)

支持名特优品牌生产企业运用互联网技术,创新生产工艺和商业模式,积极与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合作,实现需求和生产的无缝对接,推广自主品牌。(商务局、工信委,各师)

鼓励商品交易市场和重点团场农贸市场推行网络销售和平台服务,拓展物流配送、质量标准、展览展示功能。加强与国内知名电子商务平台的合作,组织兵团名特优产品开展网上推介,重点解决农产品上行问题。(商务局,各师)

二、 引导流通方式的创新发展

鼓励发展分享经济新模式,引导各类市场主体搭建对接平台,通过社交、信息网络工具,在房屋租赁、交通、旅游、餐饮、健康等领域进行出租、共享、交换,优化配置实物资源和社会资源,拓展消费新空间、新领域,扩大社会灵活就业。(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师)

鼓励发展协同经济新模式,引导流通企业通过互联网,与生产商、供应商、售后服务等上下游企业深度联营,在产品设计、研发、服务等领域创新协作模式,推动新型服务业态发展。(工信委、商务局,各师)

加快电子商务园区等创新基地建设,形成商品贸易、信息服务、物流配送、融资服务、众筹众创、人才培训等多功能、多业态的聚集平台。培育一批从事运营指导、策划设计、品牌培育、分销应用等专业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提供支撑服务。(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各师)

三、 拓展物流体系的服务功能

加大对物流基地建设、农产品冷链系统建设的政策性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兵团产业发展基金及现有相关专项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加大流通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提高物流效率,降低成本。(发展改革委、财务局,各师)

引进第三方专业物流企业,探索设立区域性物流配送中心,提高物流配送的组织化和信息化水平。依托兵团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建设统一的“兵团道路客运网络农村物流联盟公共业务平台”,接入和使用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实现与全国或区域性交通物流公共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鼓励师客运站建设物流网络平台,推动小件快运业务与网络平台结合,建立覆盖各团场的客运班车快递服务。支持社区物业、连队信息服务点、便利店、学校开设网络购物投递场所,促进快递服务网络向基层延伸。(交通局,各师)

加快流通基础设施信息化改造力度,加大对电子商务园区网络资源的建设投入,提高园区通信服务能力和信息化服务水平。全面推进光纤进楼宇、入连队,提高宽带网络普及和接入能力,促进基层电子商务发展。(工信委,各师)

四、 营造绿色低碳的流通环境

深入贯彻《绿色商场》行业标准(SB/T11135-2015),推广使用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创建一批集节能改造、节能产品销售、废弃物回收于一体的绿色商场,鼓励流通企业优先采购环境友好、节能降耗和易于资源综合利用的原材料、商品和服务。(商务局,各师)

限制高耗能、高污染、高环境风险、过度包装产品进入流通和消费环节,规范市场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大力推广节电、节水、环保技术和设备,支持新能源汽车在物流、快递领域的应用。构建多元化回收、集中分拣和拆解、安全储运和无害化处理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动“互联网+回收”模式创新。(商务局、环保局、发展改革委)

鼓励流通企业以绿色产品专柜、专区等形式,开展节能产品促销、宣传、展示活动,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产品。在社区开展绿色消费的宣传活动,普及生活节能环保小常识,培养消费者绿色消费、节约消费的意识和习惯。在兵团各级各类学校举办节能知识征文、演讲比赛,利用校园网、广播、板报等渠道大力宣传绿色发展理念,普及绿色回收知识。(商务局、环保局、教育局,各师)

五、 整合线上线下的流通资源

充分发挥线上平台整合资源的作用,鼓励由兵团相关行业部门、龙头企业创新管理模式,探索搭建一个级别层次高、功能完善、使用便捷、影响力大、覆盖国内外市场的电子商务平台,统筹国内国际市场资源,通过平台促进商品高效流通,为行业提供全方位服务。(商务局、发展改革委)

着力培育跨境电子商务功能,构建具备贸易撮合、成交辅助、品牌保护、外汇结算和上下游衔接等功能的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帮助企业解决支付、结汇、仓储、配送、退税及售后等问题。鼓励中小企业、外贸企业和生产企业利用平台实现企业间全程在线交易。(商务局,各师)

培育内贸电子商务服务功能,开展内贸大宗商品网上批发、零售,发展农副产品网上购销、交易撮合、期现货交易、收购及农资产品交易等业务;实现运输资源调配及运输过程的动态监控;提供大、中、小型农机具租赁、融资等服务。鼓励拍卖交易等领域的电子商务应用,实现实体购销渠道和网络购销渠道的互动发展。(商务局、发展改革委、交通局,各师)

六、 推进团场电子商务的广泛应用

加快“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鼓励各类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团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努力实现团场电子商务全覆盖。引导电子商务企业加强与现代农业园区、“万村千乡”农家店、邮政便民服务网点、供销社、超市等流通主体的合作,新建或改造中心连队(社区)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拓展站点的服务功能,提高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商务局,各师)

鼓励供销合作社等各类市场主体拓展适合网络销售的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休闲农业等产品和服务,打造“网上供销社”。引导龙头企业整合农产品、林果产品等团场优质产品资源,按照网络消费需求打造个性化的特色产品。支持团场和龙头企业利用知名网络销售平台,运用团场特色馆等多种模式,丰富农产品销售渠道。(商务局、农业局、供销社,各师)

整合建设公共服务云平台,对接相关部门服务资源,为流通领域提供生产、交易、竞价、网上超市等基础信息服务。指导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涉农残疾人扶贫基地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联合,推动电商平台开设农业电商专区、降低平台使用费等工作。(工信委、商务局,各师)

七、 提升社区电子商务的服务水平

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参与社区服务机构、商业网点的升级改造,增加手机充值、票务代购、水电气费缴纳、农产品网络销售、家电维修、养老、医疗等功能,努力打造以社区生活服务业为核心的“15分钟服务圈”。(商务局,各师)

支持社区电子商务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建立集社区菜市场、便利店、快餐店、配送站、再生资源回收点,以及健康、养老、看护等大众化服务网点于一体的社区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体,开展快件代收自取、电子缴费、社区养老等便民服务,提升社区居民生活品质。(商务局、工信委,各师)

鼓励农家店、供销合作社基层网点、快递网点和连级信息服务站统筹改造为电子商务服务点和餐饮、住宿、家政、洗染、美容美发、维修、物流、金融、文化、娱乐、休闲等生活服务点,鼓励和引导其对接社区电子商务便民服务平台,开展便民服务,拓展服务范围,激发消费潜力。(商务局、建设局,各师)

八、 建立流通发展的保障机制

推进工商用电同价,执行自治区工商用电同价政策。(发展改革委)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落实“互联网+流通”企业的申报推荐工作。(科技局)

提高惠民便民服务供给水平,改造提升团场菜市场等便民服务设施。鼓励采取先买后租、先建后租等措施,引导降低实体店铺租金,保障社区菜市场、社区食堂等惠民便民服务设施低成本供给。(各师)

加大用地支持力度,落实国家流通产业发展相关用地政策,在土地供应计划中统筹安排电子商务用地结构,保障重大电子商务项目用地。鼓励利用“三旧”改造、地下空间等存量土地发展电子商务产业。(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各师)

九、 加强流通发展的支撑服务

推动兵团企业参与国家电子商务统计监测平台,尽快完善数据采集系统,各师(市)尽快组建信息员队伍,科学采集、整理分析、统计报送相关数据,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科学依据。(商务局)

支持兵团职业院校开设电子商务、物流管理专业,扩大招生规模。指导兵团高等职业院校新增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推动校企联合,创新教学方式,共建教学实训基地,提高教学的实践性和操作性,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改革培养模式,提高培养质量。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岗前技能提升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加快培养电子商务领域的高素质人才。(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 规范流通发展的市场秩序

推动兵团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归集、整合分散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其他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部门掌握的信用信息,完善电子商务信用管理和信息共享机制。(信息中心、商务局)

尽快建成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实现质量安全信息资源共享。强化源头治理和执法监管,推行标准化生产和全程控制,推进监管能力和制度机制建设,确保主要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的稳定。(商务局、发展改革委)

积极探索基于消费者交易评价和社会公众综合评价的市场化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共享和使用机制,探索网络交易行业组织制定行业标准和经营规范、开展企业诚信等级评估,鼓励社会化的网络交易网站可信认证服务发展,充实商务诚信体系内涵。(商务局、工信委)

引导各师建设综合举报投诉服务平台,逐步形成兵师团三级举报投诉体系。鼓励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应用大数据技术,对海量交易数据中的违法交易数据进行监测和记录,及时报告违法线索,配合监管部门打击违法交易。(商务局,各师)

各师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兵团商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兵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