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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兵团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7-08-05
标  题: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关于加快推进兵团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新兵发〔2017〕39号
发布日期: 2017-08-09
主 题 词: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关于加快推进兵团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

各师(市),兵团机关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兵团深化改革若干意见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兵团党委关于加快推进兵地土地确权勘界登记发证工作,力争“十三五”期间全面完成工作目标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好兵团调节社会结构、推动文化交流、促进区域协调、优化人口资源等特殊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要增强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要求妥善处理土地勘界,加快推进土地确权勘界工作,争取“十三五”期间完成。土地是兵团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依法确定兵团辖区土地范围是兵团健全和转变“政”的职能的基础,明晰土地权属有利于兵团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发展,有利于促进各民族团结和睦,有利于兵地融合发展。

经过兵地双方的共同努力,兵团应确权的208个单位中,已全面完成确权勘界登记发证58个单位,占27.88%。需要进一步确权勘界登记发证单位150个,占72.12%,其中:已确权勘界未发证单位78个,占52%;已确权未勘界单位22个,占14.67%;未确权单位50个,占33.33%。这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与中央、自治区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还存在着部分师市、团场(镇)主要领导重视不够,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未将这项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工作机制不健全,存在底数不清,工作方案路线图和时间表不明确;主动与地方政府沟通协商不够,未建立健全兵地协调机制和领导小组,形成合力;现有未利用土地、天然草场、天然林地及河流、国省交通干线两侧等土地确权分歧大等问题。

各级各部门要从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兵团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兵团的基础、根本和长远,事关兵团战略存在大局的高度去认识和谋划,进一步增强推进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 完善机构,明确责任

兵团党委已明确兵团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目标:2017年力争完成50%已确权勘界单位的发证工作;2018年完成剩余50%已确权勘界单位的发证工作;2019年完成剩余单位的确权勘界工作;2020年全面完成确权勘界发证工作。

各师市和团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抓住机遇,将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各师市和团场要成立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抽调专人负责,保障工作经费。要进一步梳理工作的现状、存在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经团场和师市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兵团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问题报兵团领导小组。

三、 要主动与地方政府沟通与协调

要积极促成建立兵地联合领导小组,形成合力。土地确权原则上由县市和团场达成协议,重大土地争议由地(州、市)和师市协商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争议部分土地可先搁置,保持土地利用现状,可先对无争议部分的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对已经达成确权协议并完成勘界的团场要在8月20日前向县市人民政府申请登记发证,已确权尚未勘界的团场要积极协调地方国土资源部门开展勘界工作,力争年内完成。

四、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部门工作职责密切配合

国土资源部门要主动作为,积极协调,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实行月调度和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制度。

加强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问责,将这项工作纳入对师市和团场的绩效考核内容,每年12月向兵团报告工作推进情况。

联系电话:0991-2890691。

2017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