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师(市)、院(校),兵团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兵团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兵团决定成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主要职责
负责统筹、领导兵团政府性债务管理,研究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政策;协调政府性债务处理过程中预算管理、限额控制、风险评估和预警等政策执行中的重大问题;研究解决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中的其他重大问题;研究协调处理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的应对工作。
二、 组成人员
组 长: 彭家瑞
副组长:张 勇
李 萍
李冀东
成 员: 王本强
刘以雷
李 江 国资委
宋秀民 发展改革委
秦 斌 财务局
李永康 人社局
闫丽莉 国土资源局
刘 平 建设局(环保局)
王新民 交通局
徐雪红 水利局
刘俊浩 农业局
梅新顺 审计局
三、 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兵团财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兵团财务局秦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2017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