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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21-16843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中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委员会办公厅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1-01-22
标  题: 兵团党委办公厅 兵团办公厅关于成立兵团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01-25
主 题 词:

兵团党委办公厅 兵团办公厅关于成立兵团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师市、院(校)党委,兵团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党组(党委):

为进一步加强对兵团文化市场管理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促进兵团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持续繁荣发展,兵团党委决定成立兵团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现通知如下。

一、 组成人员

组 长:李新明  

副组长:王多生  

    刘进能 宣传部

    王子彬 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成 员:潘江林 统战部

    张云峰 网信办

    祁 昕 教育局

    孙 正 公安局

    李 珂    司法局                

    梁发荣 财政局

    吴博义    林草局

    耿明杰    住房城乡建设局

    霍 凌 交通运输局

    王 考 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艾麦尔江·吐尼牙孜 卫生健康委      

    肖 勇 市场监管局

    赵东华 应急管理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兵团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办公室主任由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王考同志兼任,具体业务由兵团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负责。

二、 领导小组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兵团相关政策方针,领导和组织兵团文化市场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二)研究解决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建立规范的文化市场管理的重大制度和工作规则;

(三)组织各成员单位围绕文化市场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开展专项治理、业务培训、督查考核等工作,建立绩效评估机制;

(四)指导文化市场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动文化领域跨部门、跨行业综合行政执法,推进文化市场管理工作信息化建设;

(五)指导各师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开展相关工作,有效推动文化市场管理工作。

三、 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运转,起草领导小组年度工作计划,向领导小组提出活动动议,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

(二)协调联络各成员单位,协同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督查、重要制度建设、重大案件查处、专项治理等工作任务;

(三)依据领导小组决议,组织开展文化市场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常态化工作,协调指导文化市场重大行动、重大案件查处工作,协调重大活动的宣传工作;

(四)收集、整理、共享各部门文化市场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相关工作动态信息。向各有关方面报送相关信息、材料,通报重要工作,向兵团党委、兵团报告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

(五)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 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宣传部

全面负责兵团宣传(文化)领域的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承担兵团互联网建设内容管理及与文化市场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兵团出版行业、电影市场,指导兵团“扫黄打非”相关工作;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文化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和辐射面,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氛围。

(二)统战部

根据本单位工作职责,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假僧假道等骗取游人钱财的行为,配合文体广电旅游行业主管部门查处涉宗教类非法出版物经营活动。

(三)网信办

根据本单位工作职责,开展涉兵团宣传(文化)领域网上舆情监测、网上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网络安全保障,配合文体广电旅游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相关网络舆情处置、网络谣言治理,积极开展涉兵团宣传(文化)领域网上正面宣传,及保障相关网站及信息系统网络运行安全等工作。

(四)教育局

根据本单位工作职责,加大对未成年人不得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力度,严格校纪校规;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活动,建立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的长效工作机制,大力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坚决制止非法出版物进入校园;教育、引导未成年人自觉抵制反动、淫秽等有害视听节目,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加强对在校老师、学生的宣传教育,自觉抵制盗版,不使用盗版教材、教辅读物等;配合做好文化市场执法检查工作。

(五)公安局

根据本单位工作职责,依法查办涉嫌政治性、淫秽、宣扬邪教非法出版物的案件;办理文体广电旅游行业主管部门移送的非法经营大案要案;严厉打击在娱乐(电子游戏)场所内进行卖淫嫖娼、从事淫秽色情表演、传播淫秽物品、聚众赌博、吸贩毒品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艺术品经营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利用互联网视听节目传播反动、淫秽等有害信息的监控力度,依法追究违法经营刑事责任;协同有关部门在广播电视重要保障期和发生重大突发性公共事件时,积极开展治安巡查和打击各种破坏广播电视设施与危害安全播出的行为;做好旅游包车安全检查及重大节假日景区门前车辆调整等工作;加强对公共文化体育场馆、印刷企业、网吧、歌舞娱乐、影剧院、演出单位、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等文化旅游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督促经营者依法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严肃查处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配合做好文化市场执法检查工作。

(六)民政局

根据本单位工作职责,加强社会组织的管理,依法查处封建迷信用品违法违规经营活动。配合文体广电旅游行业主管部门严厉打击社会团体组织擅自印刷出版未经批准的内部性出版物及其他非法出版物。

(七)司法局

根据本单位工作职责,做好文化市场管理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工作,核发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证件,促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提升执法队伍综合素质。

(八)财政局

根据本单位工作职责,做好文化市场执法机构所需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工作;落实各类文体广电旅游市场专项整治经费及执法装备等经费,保障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九)林草局

根据本单位工作职责,负责对旅游景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文化市场执法检查工作。

(十)住房城乡建设局

根据本单位工作职责,会同文物主管部门做好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文化市场执法检查工作;做好文体广电旅游行业建筑楼宇检查验收及安全指导工作。

(十一)交通运输局

根据本单位工作职责,负责兵团旅游市场的旅游包车和旅游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监管工作,配合做好文化市场执法检查工作。

(十二)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牵头开展领导小组组织的专项整治行动;承担领导小组组织的文化市场业务培训、督查考核、绩效评估、“扫黄打非”等工作;指导各师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落实综合行政执法标准、规范;按照领导小组统一要求开展好文化市场专项联合检查、交叉执法检查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三)卫生健康委

根据本单位工作职责,加强卫生监管,强化文体广电旅游行业传染疾病的预防和管控工作。指导有关部门统筹开展文体广电旅游行业传染疾病的防控。

(十四)市场监管局

根据本单位工作职责,负责文化市场等经营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工作和营业执照使用监督管理工作;提供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平台,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配合文体广电旅游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市场执法检查工作,依法查处无照经营、价格收费违法等行为;配合文体广电旅游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查处无证经营行为;做好文体广电旅游行业特种设备检查验收及安全指导、文化旅游接待场所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十五)应急管理局

根据本单位工作职责,负责兵团文体广电旅游行业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应对文体广电旅游突发应急安全救援工作;推动建立旅游目的地安全风险防控和信息发布制度,配合做好文化市场执法检查工作。

中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委员会办公厅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

2021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委员会办公厅

2021年1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