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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30日 信息来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办公室 编辑:贾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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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记者朋友,各位来宾:

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这次新闻发布会。本场发布会的主题是“兵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证照分离”的相关内容,我们今天请来兵团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本军同志为大家介绍此次“证照分离”改革有关情况,一起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兵团司法局政策法规研究处处长郑鹏兵团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勇同志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孟亚峥同志,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春义同志,兵团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本军同志,他们将回答记者提问。下面,首先请刘本军局长介绍兵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有关情况。

一、改革的背景

开展“证照分离”改革,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放宽市场准入,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知识产权,建设统一大市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上再次要求,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并证,让市场主体尤其是制造业、一般服务业市场主体准入更便捷。”这次“证照分离”改革,既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商事制度改革的延续和深化。改革的本质是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有效降低市场准营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方便市场主体清楚、明白地办理许可证,尽快进入到相关领域开展生产经营,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解决市场主体“准营难”问题,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推动兵团经济高质量发展。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自2018年11月10日起,在兵团范围内对第一批91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三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为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准入环境,充分释放了市场活力,取得了显著的改革成效。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在更大范围和更多行业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2021年5月19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落实国务院《通知》要求,兵团制定《兵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细化改革任务,明确改革措施,编制496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从四个方面明确了总体要求、改革方式、配套措施,提出了工作要求。

(一)总体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兵团范围内对《兵团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版)》中496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力争2022年底前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二)改革方式。《实施方案》明确,按照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一是直接取消审批。在兵团范围内对64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直接取消审批,取消审批后,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等不得要求企业提供相关行政许可证件。二是审批改为备案。在兵团范围内将1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为备案管理,原则上实行事后备案,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确需事前备案的,企业完成备案手续即可开展经营。企业按规定提交备案材料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当场办理备案手续,不得作出不予备案的决定。三是实行告知承诺。在兵团范围内对34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各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列出可量化可操作、不含兜底条款的经营许可条件,明确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后果,一次性告知企业。对因企业承诺可以减省的审批材料,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对可在企业领证后补交的审批材料,实行容缺办理、限期补交。对企业自愿作出承诺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要当场作出审批决定。四是优化审批服务。在兵团范围内对38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采取下放审批权限、精简许可条件和审批材料,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限等措施,便利企业就近办理,减轻企业办事负担,提高审批许可效率,方便企业持续经营,鼓励企业有序竞争。同时,鼓励各师市、各部门积极回应企业关切,探索优化审批服务的创新举措。

(三)配套措施。《实施方案》强化了配套措施。一是建立清单管理制度,按照全覆盖要求,将全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开展经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地方政府规章的修订动态调整更新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这有利于提升制度透明度,让企业按照清单更加清楚地办证经营,也有利于广泛听取企业意见,倒逼各涉企主管部门回应需求。二是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编制的经营范围规范目录开展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为企业自主选择经营范围提供服务。企业申请的经营范围涉及到许可事项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告知企业需要办理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通过推送登记信息将企业涉及的审批事项告知相关部门,实现登记注册与审批许可之间的有机衔接。企业超经营范围开展非许可类经营活动的,市场监管部门不予处罚。相关主管部门不得以企业登记的经营范围为由,限制其办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或者其他政务服务事项。三是推进电子证照归集运用。依托全国企业电子证照库,加强和推进电子证照运用,实现跨地域、跨部门互认互信,在政务服务、商业活动等场景普遍推广企业电子亮照亮证。凡是通过电子证照可以获取的信息,一律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相应材料。四是做好信息化支撑。按照改革要求和全国统一规范,改造兵团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创新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供信息支撑。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通过“证照分离”系统将市场主体登记信息推送到各涉企许可审批和行业主管部门,各部门要将备案、审批及监管信息及时通过“证照分离”系统归集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市场主体名下,形成完整的市场主体登记、审批和监管数据库,为创新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供信息支撑。五是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从明确监管责任、全面落实监管规则、完善监管方法三个方面提出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第一,《实施方案》明确,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健全完善审管衔接机制,要求监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依法监管持证经营企业、查处无证经营行为。同时明确,要坚持政府主导、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支持行业协会提升自律水平,鼓励新闻媒体、从业人员、消费者、中介机构等发挥监督作用,健全多元共治、互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第二,《实施方案》明确,要全面落实国务院有关部门分领域制定的监管规则,按照技术、安全、质量、产品、服务等方面的国家标准,为监管提供明确指引。第三,《实施方案》根据行业特点,从三个方面明确了监管方法:对一般行业、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落实全覆盖重点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量身定制监管模式。

(四)工作要求。从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改革法治保障、强化督促检查三个方面提出工作要求,加强组织保障。第一,《实施方案》明确,兵团办公厅负责统筹“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和信息化保障工作,协调解决改革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困难。兵团市场监管局负责编制、动态调整《兵团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版)》;进一步完善“证照分离”系统,做好市场主体登记信息推送工作。兵团司法局负责改革的法治保障,加强执法协调的监督工作。各有关部门、各师市要按照《兵团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版)》列明的改革事项、改革方式、改革举措、监管措施,做好改革政策工作培训和宣传解读,调整优化业务流程,修订完善工作规则和服务指南,改造升级信息系统,提高公众对“证照分离”改革的知晓度,保证改革任务落地落实。第二,《实施方案》明确,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调整情况,有关部门要对规范性文件作相应调整,建立与改革要求相适应的各项管理制度。兵团司法局要加强对相关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工作督导。第三,《实施方案》明确,兵团将“证照分离”改革纳入部门、师市绩效考核范围,对改革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确保改革取得实效。改革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各师市要及时向兵团请示报告。

三、改革的主要亮点

按照“同区同政策”的原则,根据“地域全覆盖”和“事项全覆盖”两个全覆盖的“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在《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全国版)》523项改革事项基础上,取消自治区范围内不涉及且从未实施的事项35项,增加自治区层面地方性法规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8项,形成《兵团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版)》496项改革事项,并逐项明确审批层级和部门、改革方式、具体改革举措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实现了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之外无审批,做到改革事项清晰、放管结合并重、分工明确,使改革更加适应市场需要和企业需求,让企业更加清楚明白地办理审批许可,在登记注册环节,就一目了然的知道自己涉及哪些许可,找谁办、该怎么办,应承担哪些主体责任,以便其依法合规开展经营。

下一步,我们将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各师市稳妥抓好改革实施工作,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记者问答

1、问:请问本次改革与2018年“证照分离”改革相比,主要都有哪些变化?本次“证照分离”改革,兵团市场监管局都有哪些工作要落实?谢谢!

答:首先,我简单梳理一下“证照分离”改革的历程。2015至2018年,国务院在上海浦东新区分两批对116项和47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开展试点改革;2017年,国务院部署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2018年11月10日,国务院全面推开第一批106项“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兵团印发《兵团关于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 2018年,在兵团范围内对第一批91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三种方式实施了“证照分离”改革。今年5月19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通知》,8月24日,2021年第12次兵团行政常务会审议通过《兵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编制《兵团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版)》496项。

这次改革与2018年“证照分离”改革相比,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这次改革范围更广,涉及兵团26个涉企经营许可部门,实现了“地域全覆盖”和“事项全覆盖”两个全覆盖的“证照分离”改革要求。第二,这次改革力度更大。一是改革方式更多,2018年“证照分离”改革,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三种审批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这次改革增加了审批改为备案方式。二是改革事项更多。《兵团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版)》496项改革事项中,审批层级为中央层面的有191项,自治区未授权的有37项,审批层级为兵师层面的有268项。兵师层面的改革事项中,直接取消审批41项,审批改为备案8项,实行告知承诺27项,优化审批服务192项。第三,注重改革相关软件系统的升级改革,信息归集、监管制度等方面的配套措施更加全面。

为落实此次“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兵团市场监管局要抓好三项工作:一是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方面,兵团市场监管局要与兵团办公厅、司法局共同发挥好牵头作用,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开展好改革工作,尽快制定本部门的改革实施方案。另一方面,要抓好本部门的工作培训和宣传解读,同步调整优化业务流程,修订完善工作规则和服务指南,改造升级信息系统,推动改革有效实施。496项改革清单中,兵团市场监管部门涉及中央层面“证照分离”改革事项43项,涉及自治区层面改革事项2项,共45项,占到兵团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总数的十一分之一。其中,取消审批3项、审批改备案1项、告知承诺7项、优化审批服务34项(自治区层面的2项为优化审批服务)。优化审批服务占到兵团市场监管部门总事项的71%。二是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主要是三个着力点:第一,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编制的经营范围规范目录,兵团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为企业自主选择经营范围提供服务。第二,履行“双告知”义务。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告知企业需要办理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并及时将有关企业登记注册信息推送至有关主管部门。第三,企业超经营范围开展非许可类经营活动的,市场监管部门不予处罚。三是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兵团市场监管部门将和其他主管部门一道,进一步厘清各自监管责任、明确监管规则、创新监管方式,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

2、问:主持人好,刚才刘本军局长介绍了兵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有关情况,发布《兵团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是一个关键环节,请问是如何进行清单管理的?

答:非常感谢你对《事项清单》管理的关注,“证照分离”改革看似“小切口”,却带来了政府职能转变的“大成效”,将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的便利送给企业,把事中事后监管的挑战留给政府。

按照工作分工,司法局前期对《事项清单》中的496项改革事项的设定依据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逐项进行了法制审核,在法制审核过程中,我们对照国家部委的要求和自治区相关部门的清单目录,严格按照自治区授权的事项,结合兵团实际情况进行把关,确保事项设定于法有据、便于操作,真正让市场主体办事更便捷高效。

下一步,兵团司法局将按照改革部署,指导各相关部门落实放管结合、并重要求,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切实履行职责。我们将做好执法监督工作,一是对列入《事项清单》的改革事项,采取抽查检查的方式,推动改革落实,坚决纠正“以批代管”、“不批不管”问题,防止出现监管真空;二是结合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废改立释情况,对《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督促有关部门对规范性文件作出相应调整,建立与改革要求相适应的各项管理制度。

3、问:此次“证照分离”改革,文化体育广电旅游文物行政许可事项有多少事项做出调整,如何加强事后监管?

答:根据《兵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局承接职能,全面清理文化、体育、广电、旅游、文物领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抓好改革实施工作。

一是规范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共涉及37项内容,其中取消行政许可事项4项,其中广电领域取消1项,即取消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甲种)审批兵团级初审,文物领域调整取消3项,分别是将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资质由三级调整为两级,取消丙级(三级)资质,相应调整乙级(二级)资质的许可条件,对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保养维护工程、抢险加固工程、修缮工程,分别取消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资质的限定条件。优化办理流程33项,其中文化领域12项、体育领域3项、广电领域7项、旅游领域5项、文物领域6项。

二是精简审批流程、实现网上办理。严格按照“清单之外无审批”原则,精简经营许可条件和审批材料,优化办事流程,主动压缩审批时限,平均办理时限压缩至65%。目前文化市场的行政审批事项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办理,旅游市场的行政审批事项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办理,文物领域的行政审批事项通过国家文物局综合行政管理平台办理,体育和广电的行政审批可通过兵团政务网办理。

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持续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符合行业实际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随机抽查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和文物市场经营主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立日常抽查机制,把抽查监管与分类监管相结合,依法实施严管重罚。加强信用监管,落实“黑名单”管理制度,完善退出机制,加强行业组织的建设,指导行业协会制定相关行业标准,加强行业自律。

4、问:兵团目前涉农行业行政审批落实“证照分离”改革的事项主要有哪些?是如何实施的?

答:按照《兵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要求,通过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4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兵团涉农行业目前行政审批落实“证照分离”改革主要有以下几项:

一、取消审批的事项:“跨省引进种用、乳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检疫审批”、“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的核发”、“拖拉机驾驶证培训机构资格核准”。

二、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执业兽医注册”、“核发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

三、优化准入服务。一是推广网上办理,企业可通过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申报要件、受理条件、办理流程,还可通过咨询电话对申报事项进行咨询,修改完善申请材料,做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二是压缩审批时限。如“设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审批”,将法定审批时限压缩三分之一,材料受理压缩为7个工作日;申报材料经审查合格的,4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现场审核;7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核发饲料生产许可证。三是精简审批材料,如办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不再收取企业组织机构图、主要机构负责人和特有工种人员劳动合同清单、企业管理制度、主要机构负责人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等材料。四是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农业农村领域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市场活力明显增强,群众办事更加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