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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2-02-25
标  题: 关于开展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新兵办发〔2022〕10号
发布日期: 2022-02-28
主 题 词:

关于开展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

各师市,兵团机关有关部门:

住户调查是反映城乡居民收入消费状况,监测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和生活质量变化的一项重要民生调查工作,5年一次的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是保证样本代表性的客观要求和确保数据质量的关键措施,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21〕108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通过大样本轮换,为住户类调查抽选出符合精度设计要求、代表性好、能够稳定使用5年,且最大程度兼顾国家、兵团、师市各层级调查数据需求的样本。大样本轮换对象是所有调查小区和住户样本,既包括满足国家和兵团代表性的住户调查样本,也包括满足分师需要的住户调查样本。调查范围覆盖兵团所有师市,抽样总体为兵团辖区内所有住户。共抽取约165个调查小区,组织1.6万余户现场调查,同时,落实首批进入调查样本约1650户。

二、组织实施

国家统计局兵团调查总队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兵团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兵团统计局及各师市统计局要积极配合做好任务布置、协调落实等相关工作,各师国家调查队负责抽中辖区内样本轮换工作的组织实施、业务管理和检查督导,各团场承担统计调查业务的科室具体负责辖区内样本框信息核实、村级单位(连队、居委会)落实、调查小区拆分、住宅名录表编制、摸底调查、住户样本抽选、调查户落实等现场抽样工作。

三、进度安排 

2022年1月底前,国家统计局制定印发2022年大样本轮换抽样方案和实施细则。

2022年3月底前,国家统计局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等整理形成大样本轮换抽样框基础资料。

2022年5月底前,国家统计局兵团调查总队组织各师市进行大样本轮换抽样框基础资料核实更新。

2022年6月底前,国家统计局统一抽选分省住户调查的调查小区样本,兵团调查总队在国家统计局指导下抽选分市县住户调查扩充的调查小区样本;兵团、各师市做好分级部署和业务培训工作,同时做好人力物力保障和宣传动员等各项准备工作。

2022年8月底前,各师市组织完成现场抽样各项工作,包括落实抽中调查小区、编制住宅名录表、开展摸底调查、抽选住户样本等。

2022年11月底前,各师市完成调查户落实和开户调查工作,组织指导调查户完成至少一个月的试记账。

2022年12月1日,新轮换调查户开始正式记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师市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和宣传发动,督促有关部门及大样本轮换抽中小区所在地单位和基层组织积极配合统计调查机构做好实施工作。发展改革、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工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和优势,积极支持统计调查机构开展大样本轮换工作。涉及调查工作的相关连队、居委会要积极配合,协助做好现场调查和样本落实工作,引导调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如实填报调查资料。

(二)精细培训指导。大样本轮换工作环节多、技术难度大、时间安排紧,各师市要细化培训内容,丰富培训形式,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提升培训实效,确保各级统计调查机构和调查人员都能熟练掌握和严格执行方案要求。

(三)广泛宣传动员。各师市要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住户调查工作宣传,扩大社会各界对住户调查的知晓度,积极发挥党员调查员、党员辅助调查员和党员调查户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调查对象的积极性和配合度,推进各项工作按时优质完成。

(四)强化工作保障。兵团各有关单位、各师市要为大样本轮换工作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从人力、物力、财力上提供支持保障。鉴于本次样本轮换时间紧、要求高,各师市要根据实际,切实选派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人员承担样本轮换各项现场抽样工作。要充分调动记账户积极性,积极推进电子记账等信息技术应用。足额发放记账户补贴和辅助调查员补助。

(五)保证数据质量。各师市、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方案》、《住户调查样本轮换抽样方案》等有关要求,实事求是,依法依规调查,严禁人为干扰、弄虚作假,确保住户调查样本的随机性和代表性,切实保障住户调查数据真实可信。各级统计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调查资料不得用于住户调查以外目的。

2022年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

2022年2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