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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融合背景下兵团少数民族聚居单位发展的相关问题探讨
编辑:张力 出处:《兵团经济研究》 时间:2010-04-20 字体大小:【      
 ◇ 兵团党委党校 赵子芳
    
  当前,在兵地经济融合发展的背景下,兵团少数民族聚居单位也面临新的发展环境。立足兵团少数民族聚居单位发展现状问题,对民族聚居单位发展对策进行研究和探讨更有现实意义。
    
  一、兵团各民族人口分布和聚居特点分析
   
  (一)兵团各民族人口及分布情况
   
  2008年底,兵团总人口357.31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为32.53万人,占兵团总人口的12.64%,占新疆少数民族总人口2.56%。除了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回族、蒙古族外,还有其他32个民族共 18799人。与新疆地方相同,兵团有13个世居民族,并有9个民族跨国界而居。兵团有汉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回族、蒙古族等37个民族成分。民族人口数量排在前五位的分别是汉族、维吾尔族、回族、哈萨克族和蒙古族。
   
  兵团少数民族人口分布南北疆各半,南疆少数民族中维吾尔族占多数,占兵团维吾尔族人口77.75%。其中,农三师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约占兵团民族人口的32.77%,占农三师总人口的50%,三师维吾尔族占兵团维吾尔总人口的57.35%。十四师维吾尔族占十四师人口的72.41%;另在农一师、农四师和十三师均有分布。
   
  回族主要集中在北疆,以农八师、农六师、十二师和农四师居多。哈萨克族主要集中北疆的农四师、农六师、农八师、农五师、十二师和东疆的十三师的山区牧场,另外,蒙古族共有6473人,主要集中在北疆农四师和五师。
   
  (二)兵团各民族人口聚居特点
   
  总体而言,兵团少数民族人口分布特点与地方相似,有较明显的南北疆区域分布差异,南疆以汉族、维吾尔族为主,少数民族中维吾尔族占多数,占兵团维吾尔族人口77.75%。其他民族成分少、比重低,是民族分布相对单一的区域。北疆以汉族、回族、哈萨克族为主,汉族人口占多数,占兵团汉族人口76.56%,回族、哈萨克族等其他民族也均有分布,是民族分布较为混杂的区域,民族间交往交流较多。此外,兵团民族人口较多地集中在与地方民族聚居区相邻区域,并且与地方相同民族之间婚丧嫁娶、节日礼庆和社会日常交往频繁。
   
  同时,由于屯垦戍边事业发展,在兵团特殊的管理体制下,兵团各民族也形成了一定的聚居特点,即宏观上看,兵团各族人口的分布格局呈现较为分散的特点:主要在14个师、175个农牧团场、1400多个国有独立核算工交建商企业和一批科教文卫体社会事业单位,以及13家上市公司、4所大学和1所农垦科学院内;而微观上看,兵团相对于地方不仅汉族的聚集程度较高,而且各民族除个别散居外,大多均有自己的相对集中分布区域,即少数民族人口占30%以上的少数民族聚居单位。当前,兵团175个团场中,有民族团场37个、少数民族营级单位42个、少数民族连队406个。在58个边境团场中,有11个为少数民族团场,分别与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蒙古国接壤。边境团场有14个民族成份,总人口43.8万人,少数民族人口占边境团场总人口的17.81%。从而,兵团在全疆每个地区都有“点、面、片”团场战线,并形成与地方反差较大的民族分布格局,即是以汉族人口占87%以上的特殊组织。
    
  二、兵团少数民族聚居单位的发展现状及问题
    
  一直以来,兵团各级党委始终将加快各族少数民族聚居单位的发展、提高广大少数民族职工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从人力、物力、财力、科学技术等方面扶持和帮助少数民族职工和少数民族聚居单位,加快了兵团少数民族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一方面,在国家和兵团政策支持下,兵团少数民族聚居单位进一步落实了民族政策,培养出了一批懂管理会技术的少数民族干部。发展少数民族教育、启动兴边富民行动等措施和政策,加快民族发展,使聚居单位的职工收入大幅增加。民族聚居单位不仅培养了大批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而且有一部分政治素质高、掌握科学技能和军事技能的少数民族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同时,民族聚居单位作为兵团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和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的堡垒,不仅承担屯垦戍边的历史使命,还通过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促进民族团结作出贡献。另一方面,随着兵团少数民族人口所占比例逐步增长,兵团少数民族聚居单位逐年增加,在兵团特殊管理体制下,依旧存在着区域间经济发展不平衡和少数民族文化、教育发展等问题,一些客观因素影响兵团少数民族聚居单位发展。具体表现如下。
    
  (一)兵团少数民族聚居单位经济发展缓慢问题
    
  1.特殊体制和自然条件制约少数民族聚居单位的经济发展。兵团恢复后,少数民族聚居单位数量增长较快,其所有制结构也发生一些变化。如1982年兵团恢复时,一部分地方农场移交兵团,包括一部分集体所有制性质的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农场也一并移交; 2004年,经国务院批准,兵团又成立了三个县级市,按照市区管理范围,又有一部分原地方农村乡镇划归了兵团,其中一部分农场经营状况较差。此外,兵团少数民族聚居单位大多分布在“两圈一线”即塔克拉玛干、库尔班通古特两大沙漠和边境一线,不仅少数民族团场、连队因自然、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较差,加之民族人口数量增长快、人多地少等原因,与兵团平均发展水平都存在很大差距,而且少数民族聚居单位内少数民族家庭人均收入水平与汉族职工家庭人均收入也存在很大差距。如2006年,兵团农牧团场家庭人均纯收入4278元,而民族聚居单位红星二牧场全场职均收入9156元,少数民族职均收入只有3246.7元。同年,农四师各团场从业人员人均收入1098l元,职均收入10562元,人均收入6269元;民族团场劳均收入3774元,职均收入为5886元,人均1872元,民族职工和人员收入比汉族职工和人员低40%以上。同时,民族聚居单位多,少数民族人口比重较大的师和单位人均纯收入差距较大。如下图所示:
                                               2008年各师农牧团场农牧工住户人均均纯收入

单位

少数民族人口比例

全年纯收入

工资性收入

家庭经营收入

财产性收入

转移性收入

全年可支配收入

兵团

12.64%

6771.01

913.71

5265.70

103.44

488.16

5484.90

一师

8.26%

8523.80

1208.90

7118.03

128.36

68.51

7273.28

二师

3.26%

7875.90

858.37

6674.39

58.50

284.64

4442.71

三师

52.14%

6346.18

228.78

6114.90

-2.12

4.63

6070.45

四师

18.62%

5823.88

803.62

4560.24

192.01

268.01

4063.94

五师

12.53%

7117.61

638.89

6106.66

12.44

359.62

5746.53

六师

9.02%

6913.39

739.94

5248.35

192.41

732.68

6300.27

七师

3.42%

7116.60

310.45

6557.65

5.00

243.50

6296.74

八师

5.35%

8046.84

2007.41

5132.58

141.63

765.22

5553.72

九师

5.25%

4844.85

518.72

2913.33

89.94

1322.86

3746.04

十师

2.72%

6151.79

767.21

4751.85

120.10

512.63

5212.55

十二师

27.30%

5735.37

1594.50

2975.59

167.57

997.73

4425.46

十三师

21.06%

6325.27

1260.61

4804.44

111.21

149.01

5915.64

十四师

76.62%

4230.48

336.08

2704.18

39.03

1151.19

4230.48


资料来源:《兵团统计年鉴》
   
  通过下表可以看出,少数民族人口比重较高的十四师、三师、十二师、十三师和四师全年人均纯收入均低于兵团平均水平,全年可支配收入除十三师外也都低于兵团平均水平。
    
  2.集体所有制单位与全民所有制单位发展存在差距。目前,兵团集体所有制单位人口有近15万人。早在1986年,兵团所有制单位职工均纳入社会保障范畴,而集体所有制单位职工则没有纳入社会保险,相对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他们的生、老、病、残、失缺乏保障。“十五”期间,兵团实行农牧职工危旧住房改造,但仅限于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集体所有制单位则不能享受这一政策。由此,因享受国家政策不同,部分集体所有制单位职工仍住在危房中,一些人因病、残、失业致贫。如2006年,十三师柳树泉农场集体所有制单位劳均收入7130元,人均3023元,其中少数民族人均收入1980元。
    
  3.少数民族聚居单位有相当数量贫困人口和低收入群体。如农四师民族人口占总人口比例为18.62%,而2007年,四师贫困团场吃低保少数民族人数为2222人,约占全师团场吃低保人数的27.7%。兵团有国家扶贫团场42个,其中少数民族聚居团场13个;兵团有扶贫团场20个,其中少数聚居团场有7个。
    
  (二)兵团少数民族聚居单位教育条件薄弱
    
  目前,兵团有少数民族中小学校82所(其中民汉合校43所),在校学生4.9万人,教师2531人。依旧存在着一方面少数民族人才缺乏,而另一方面少数民族学生就业难的矛盾。由于少数民族学生辍学率高、上学难、就业困难,很多少数民族职工子女都留在农场或连队,这也是兵团少数民族团场增多的原因之一。如十四师皮山农场有5所学校,其中有一所寄宿制中学和一所职业高中和三所小学,但由于距和田市有230公里,因而,这里的孩子初中毕业后只有20%能到临近的地方(皮山县等)上高中,还得缴纳跨区域教育费,从而影响这个地区少数民族学生的升学率和文化素质的提高。尤其对于贫困的农场职工和汉族职工子女而言,教育资源匮乏已成为这里留住人才的制约因素。
    
  (三)兵团少数民族聚居单位语言和文化发展问题
    
  相对地方,兵团各民族受汉族文化影响,在经济发展,生产生活方式上有深刻的兵团军垦特色。而新时期,在兵团少数民族文化与汉文化互融过程中,会出现一些影响兵团少数民族聚居单位发展的问题。首先,语言障碍影响民族交往。如皮山农场是维吾尔族占98%以上的边境团场,团场内部民族成分较为单一,汉族主要集中在场部和十连,因此这些单位民族间交往正常,汉族干部都会维语,少数民族干部大多也懂汉语;但在基层,少数民族干部由于没有语言环境,能完全听懂汉语的很少,语言障碍不但影响民族之间的交流,尤其对当地汉族职工长期戍边产生负面影响。其次,少数民族受宗教文化影响大,处在新疆多民族、多宗教和多文化边疆地区,兵团各少数民族与地方各民族在文化方面一致性较多,兵团民族聚居单位的少数民族大多信仰伊斯兰教,宗教文化对各民族文化生活影响较大;再次,外来的、现代文化也不断冲击着各民族的文化,这些在一定程度上也都造成兵团少数民族聚居单位与一般团场所处的发展环境不同,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也更复杂和多变。然而,西方文化渗透不断加强,如西方国家在我国周边设有十几个反华电台。设在阿拉木图的“自由亚洲电台”和设在德国的“东突厥斯坦信息中心”,通过广播和互联网发布大量针对新疆政治、经济、文化、民族、宗教的歪曲信息。这些消极影响不仅是少数民族聚居单位发展的制约因素,更增加了少数民族聚居单位发展的管理成本。
    
  三、对经济融合背景下兵团少数民族聚居单位发展的对策思考
    
  目前,随着来自民族意识和社会认同等因素的影响,以及现代教育和科学技术的传播,促使兵地各民族文化发生变迁。同时兵地经济融合,民族关系和谐、共同发展的趋势也冲击着阻隔交融发展的因素。因此,在经济融合发展趋势下,兵团少数民族聚居单位的发展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实践。
   
  (一)正视发展机遇,确立正确指导思想
   
  在市场经济的强劲动力驱使下,兵团与地方经济融合的发展格局正在形成。面临这一有利的发展机遇,兵团少数民族聚居单位在发展指导思想上应增强“边疆共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繁荣”的思想意识,在处理兵地纠纷时以“顾全大局、尊重历史、互谅互让、协商解决”为准则,在实践经验上做到“经济互融、经验互学、干部互挂、文明共建”,才能使各方面都和谐统一,实现共赢发展。
   
  (二)建立发展民族经济的长效机制
   
  兵地经济融合背景下,兵团民族聚居单位不仅具备了与地方紧密相邻的地缘优势,而且还有长期往来的亲缘优势。面临新的发展机遇,民族聚居单位更应立足建立发展民族经济的长效机制,通过积极争取和利用国家发展新疆经济的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增加就业和农工的科技培训,缩短发展差距。同时,促进贫困团场的困难和职工收入增长,解决集体所有制单位职工收入和发展滞后问题,尽快改善各族人民的生产生活环境,加快少数民族经济发展。
   
  (三)尊重彼此风俗习惯,营造和谐发展氛围
    
  尊重彼此风俗习惯是民族关系和谐发展的开端,也是民族聚居单位发展的起点。民族聚居单位汉族与少数民族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已有广泛的交往和联系。同时,不能忽视各民族在风俗习惯方面存在的客观矛盾。如一些团场每年农忙季节,就有周边各民族来农场打工,团场市场也吸引少数民族商户,为当地各族人民服务。因此,在民族聚居逐步呈现混杂和融合过程中,在民族交往中更要注意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特别要注意饮食和宗教习俗这些比较敏感和极易伤害民族感情的因素,对不了解少数民族民族风俗习惯的新移民,一定要加强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内外部和谐的发展氛围。
    
  (四)促进屯垦戍边文化交流,增强兵团文化和中华文化认同
    
  兵团少数民族文化是兵团文化类型中的一元,一方面要传承和保护兵团少数民族传统文化。2008年,兵团入选国家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五项代表作中,就有农六师五家渠市的哈萨克族毡绣和布绣,还有农三师51团维吾尔族模制法土陶烧制技艺。这些非遗项目进一步展示了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增进民族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同时,民族聚居单位要通过加强双语教育和增加教育投入等形式,促进各民族屯垦戍边文化交流,增强以“兵团精神”为核心的兵团文化整合力量;增强兵团各民族对中华文化、兵团文化的认同。
    
  (五)加大对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培养力度
   
  经济融合背景下,兵团与地方人才自发交流日益频繁。一方面,兵地已通过干部互挂、人员交流,逐步建立了经常性联系和兵地互派干部挂职制度,提高干部素质。另一方面,自治区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兵团工作,相关职能部门也积极鼓励毕业生主动到兵团团场创办各类企业。民族聚居单位应抓住机遇,大力吸纳和培养技术人才和干部,尤其是少数民族干部人才。改善少数民族干部数量少、比例低的现状。同时,面对民族聚居单位人多地少的现实,更要加强富余劳动力职业教育、科技培训和就业指导工作,依靠科技和高素质人才实现新的发展。
    
  (六)加强职工的素质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履行好屯垦戍边使命
    
  履行好屯垦戍边使命是兵团职工的职责所在。当前,兵团民族聚居单位占团场总数五分之一之多,且所处戍边的地理位置特殊,不断加强职工素质教育,增强其责任意识、政治意识,尤其使少数民族职工成为技能型、知识型和军事型的新型职工,要教育职工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不动摇,密切关注国际形势的发展变化,关注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因素,完善兵民联防协作机制,协同地方开展对“三股势力”的斗争,维护边疆的安定和祖国统一。
    
  (七)加强兵地团结教育,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作为兵团多民族基层社区,兵团民族聚居单位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至关重要。长期以来,兵团民族团场一方面通过建“连心渠”、“同心路”等形式,广泛联系地方各族群众,为地方大办好事;另一方面通过确权勘界,解决土地权属问题主动沟通协商;签订统一的用水协定;建立联合调解组织和兵地联调等防范机制等措施,协商解决兵地各民族经济发展的矛盾纠纷,极大推进了兵地民族关系的发展。新时期,进一步加强兵地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不仅有利与内部团结稳定,更有利于兵地各民族团结和民族聚居单位自身发展。因而,加强民族团结,必须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对商业街各族商户和流动人口管理将成为农场统战工作的重点,必须加强和重视民族聚居单位的民族宗教工作,建立相应民族宗教工作机构,保障工作经费,健全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体制,促进基层民族团场的和谐发展。
      
                  (责任编辑:王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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