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第四条,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1、受理责任: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理由或需补充提供的相关材料目录。
2、审核责任:退休审批表。对不符合条件的,解释原因。
3、事后监管责任:登记并留存退休审批表。
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