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监察部第18号令第四章处分的权限和程序
1、受理责任:一次性告知并受理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报送材料,并进行备案。
2、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和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3、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