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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质量奖评审

发布时间:18年07月16日 信息来源:兵团办公厅 编辑:兰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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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权类型行政奖励
      职权名称兵团质量奖评审
      职权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9号)第15页“(四)创新质量发展激励机制。建立国家和地方质量奖励制度,对质量管理先进、成绩显著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兵团贯彻实施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新兵发〔2013〕29号)3.创新质量发展激励机制。建立和完善兵团质量奖励制度。

《关于印发兵团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兵办发〔2013〕121号)

   

      责任主体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事项

1.制定方案责任:科学制定表彰方案。

2.审核责任:是否在奖励范围、奖励金额、奖励当事人确认,评定奖励等次。

3.送达责任:送达奖励决定,并公示。

4.其他责任: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