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04年8月28日 主席令第19号)第五十九条: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等级和规模的下列公路,可以依法收取车辆通行费。
审核责任:根据技术等级和规模审核是否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收费公路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