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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旅行社《出国(境)旅游团队名单表》审验

发布时间:18年07月16日 信息来源:兵团办公厅 编辑:吴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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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权类型其他类
       职权名称对旅行社《出国(境)旅游团队名单表》审验
      职权依据

《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第七条: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统一印制《中国公民出国旅游团队名单表》,在下达本年度出国旅游人数安排时编号发放给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部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部门核发给组团社。组团社应当按照核定的出国旅游人数安排组织出国旅游团队,填写《名单表》。旅游者及领队首次出境或者再次出境,均应当填写在《名单表》中,经审核后的《名单表》不得增添人员。第八条:《名单表》一式四联,分为:出境边防检查专用联、入境边防检查专用联、旅游行政部门审验专用联、旅行社自留专用联。组团社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旅游团队出境、入境时及旅游团队入境后,将《名单表》分别交有关部门查验、留存。出国旅游兑换外汇,由旅游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责任主体兵团旅游局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须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有关文件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

  3、决定责任:作出是否准予发证的决定。(不予发证的书面告知,退回材料)

  4、事后监管责任:按照要求做好日常监管。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其他规定应当履行的责任。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