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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

发布时间:18年07月16日 信息来源:兵团办公厅 编辑:吴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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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权类型其他类
       职权名称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
      职权依据

《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7号)《商务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商务部令2017年第3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管理的通知》(商办合函〔2017〕第455号)

       责任主体兵团商务局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须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有关文件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

  3、决定责任:作出是否准予项目备案的决定。

  4、事后监管责任:按照要求做好日常监管。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其他规定应当履行的责任。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