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索 引 号: -2018-19231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兵团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8-11-11
标  题: 兵团党委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8-11-11
主 题 词:

兵团党委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师(市)、院(校)党委,兵团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党组(党委):

《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兵团党委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委员会办公厅

2018年1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更好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兵团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18〕56号)精神,结合兵团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 统一思想认识

督查检查考核工作是推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重要手段,是改进党的作风、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兵团各级各部门把加强督查检查考核、狠抓工作落实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有力推动了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但在一些师市和部门,督查检查考核工作中还不同程度存在名目繁多、重复督查、多头督查、频率过高、重留痕轻实绩、不问因果就追责问责等问题。据不完全统计,2018年以来兵团机关各部门赴各师市、团场已开展的各类督查、督导、督察、检查、考核累计167次,师团和基层应接不暇、不堪重负,干部群众反映强烈,无法集中精力抓落实。当前,兵团深化改革、向南发展正处于攻坚克难期,抓落实的任务更重、要求更高、责任更大。统筹做好新形势下督查检查考核工作,对于确保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和对兵团定位要求落地生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部署要求上来,坚持不懈抓作风建设,坚决纠正抓落实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统筹协调,严格控制总量和频次,督在关键、查在要害、考在实处,提高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给基层“松绑”,进一步激发干部崇尚实干、攻坚克难的责任担当,凝聚起深化兵团改革、推进向南发展、更好履行维稳戍边职责使命的强大力量,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兵团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二、 加强年度计划管理

对党中央、国务院安排的全国性涉及兵团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由兵团党委统一安排部署,由兵团党委办公厅统一组织实施。对国家有关部委组织开展的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由兵团对口部门制定迎检迎查方案报送兵团党委办公厅审核,由兵团党委办公厅按程序报批后实施。

兵团机关各部门和兵团党委议事协调机构要根据国家有关部委的工作安排和兵团实际,在每年11月底前制定次年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经本单位党组(党委)会研究决定后报兵团党委办公厅研究审核,由兵团党委办公厅根据中央办公厅年度计划安排和兵团党委重点工作部署,形成兵团督查检查考核工作年度计划,经兵团党委审批同意后印发执行。对紧急突发事项的督查检查考核,可以按程序一事一报批准后实施。

各师开展的全师性督查检查考核也要制定年度计划,于每年12月底前报兵团党委办公厅备案。

三、 严格控制总量频次

按照从源头抓起、从上级机关做起的要求,除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和依法依规开展的督查检查考核外,大幅度压缩兵团党委组织的综合性督查检查考核数量和频次。兵团机关各部门原则上每年搞1次综合性督查检查考核,不得自行设定督查检查考核项目,不得在部门文件中自行规定全兵团性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未列入兵团年度计划的督查检查考核项目原则上不得开展。对同一事项开展的督查检查考核工作,能合并的合并,涉及多部门的联合组团下去,防止重复扎堆、层层加码,不能兴师动众,动辄对着团连和厂矿企业学校,影响师市和基层的正常工作。部门督查检查考核不能以兵团党委、兵团的名义开展,日常调研指导工作不能随意冠以督查、检查、督察、巡查、督导等名义。

四、 注重工作实绩

要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突出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兵团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科学合理设置指标,区分南疆师市与北疆师市、边境师市与腹心师市、师市与部门、机关与企事业单位等不同重点工作,体现差异化要求,避免“一刀切”、“一锅煮”。改进督查检查考核办法,必要的记录、台账要看,但主要看工作实绩,不能一味要求基层填表格报材料,不能简单以留痕多少评价工作好坏,不能工作刚安排就督查检查、刚部署就进行考核,不要繁文缛节,不做表面文章。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少一些明查、多一些暗访,少一些预先通知预设线路的安排、多一些不打招呼不要地方陪同的随机抽查,少浮在上面听取汇报开座谈会检查台账、多沉到基层一线和深入到群众中去了解实情,从“蜻蜓点水”变为“真抓实干”,从“花拳绣腿”变为“真刀真枪”。要坚持问题导向,既着重发现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又及时了解有关政策需要完善的地方。对督查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以适当方式进行反馈,加强督促整改,不能简单以问责代替整改,也不能简单搞终身问责。创新督查检查考核方式,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探索第三方评估,提高督查检查考核的质量和效率。

五、 严格组织实施

经兵团党委、兵团批准同意开展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要简化程序、改进方法,不得“搭车督查”和“越权督查”,一经查实将通报批评和追究主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对拟开展的涉及全兵团性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由兵团党委办公厅统一组织实施。对兵团机关各部门和兵团党委议事协调机构在本行业、本系统开展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由牵头部门按照年度计划自行组织实施。在督查检查考核前,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适度压缩规模、时间和人员,加强培训,统一督查检查考核标准,做到“务实、精简、节约、高效”。在督查检查考核中,要严格按照经审批的工作方案进行,不得随意扩大范围、延长时间和增加人员,以实事求是的态度、真抓实干的作风进行实地督查检查考核。在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结束后,要在5个工作日内形成督查检查考核工作报告上报兵团党委,并报送兵团党委办公厅备案。

六、 建立统筹协调机制

各师市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强化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兵团层面建立由兵团党委领导,兵团党委办公厅牵头,兵团机关有关部门参加的统筹协调机制,整合督查检查考核力量,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督查检查考核有关工作,加强对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计划管理和监督实施。开展专项清理,从兵团机关做起,各级各部门要坚决撤销国家对口部委已撤销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坚决撤销形式主义、劳民伤财、虚头巴脑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大幅度压缩数量,对团连和厂矿企业学校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要减少50%以上。清理后保留的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可以公开的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执行到位,严防反弹回潮。

七、 用好督查检查考核结果

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要求,强化干部作风建设,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导向,引导各级干部自觉从思想、作风、制度上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斗争,把作风建设融入督查检查考核工作全过程。将督查检查与绩效考核、干部考评、通报表扬和公开曝光挂钩,对政治坚定、奋发有为的干部要褒奖和鼓励,对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要警醒和惩戒。对各种告状信、检举信,经核实有问题的要依纪依法处理,没问题的要及时澄清、公开正名,对诬告陷害的要严肃追究责任,推动形成勇于担当作为、敢于抵制歪风邪气的良好政治生态。

各师市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中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委员会办公厅

2018年11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