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师:
《兵团授予各师行政职能和行政执法权目录(第二批)》已经兵团党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兵团统战部(民宗局),兵团发展改革委(粮食局)、教育局、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工信委、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兽医局)、商务局(旅游局)、文体新广局(文物局)、卫生计生委、统计局、市场监督局、外事侨务办、安监局,兵团残联,兵团国家保密局、档案局,兵团办公厅后勤保障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
2019年1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