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索 引 号: -2019-11743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9-05-21
标  题: 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 新兵办发〔2019〕35号
发布日期: 2019-06-11
主 题 词:

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

各师市,兵团机关各有关部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2019-2020年)》已经兵团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5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运输结构调整工作

实施方案(2019-2020年)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运输结构调整的决策部署,根据《交通运输部等九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交运发〔2018〕142号)及《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新政办发〔2018〕158号)精神,结合兵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和对兵团的定位要求,落实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和兵团党委三大攻坚战工作部署,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深化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为主攻方向,不断完善综合运输网络,提高运输组织水平,增加铁路运输量,加快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提高综合运输效率,降低物流成本,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支撑,更好服务兵团经济社会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兵团货物运输结构明显优化,铁路运输量在兵团综合货运量中占比不断提升,公铁联运稳步发展,集装箱和大宗货物公铁联运比重持续提升,货运车型标准化率明显提高,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辆比例显著增加。

到2020年,多式联运货运量增长率年均20%;货运车辆平均违法超限超载率控制在0.5%以内;兵团城市新增和更新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车辆和达到国六排放标准清洁能源车辆比例超过50%;按照自治区分解到石河子市的铁路货运增量任务,到2020年石河子铁路货物发运量力争达到423万吨,较2017年增幅达到24.7%。

二、 重点任务

(一)强化公路货运治理行动。

1. 深化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一是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兵团交通运输局、公安局联合印发的《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兵交发〔2018〕115号)要求,全面实施联合执法。二是加大源头治超力度,落实货运源头企业治理超限超载责任制,督促货运源头生产企业安装使用称重检测设备和视频监控设备,加强货车出厂、场(站)和园区装载情况检查,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超限超载运输。三是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兵团公路超限检测站点布局,加强公路超限检测站点建设、运行管理。实施兵团干线公路超限检测站拦截查处,农村公路限宽限高保护,加大对大宗货物道路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执法力度。四是建立完善兵团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黑名单管理制度和严重违法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人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五是提高治超执法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推进公路治超基础信息共享。(兵团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配合,各师市负责落实。)

2. 大力推进货运车型标准化。一是严把公路货运车辆检验关。市场监管和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和环保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对不符合国家标准、货运车辆产品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一致的货运车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出具检验合格报告,公安部门不得办理注册登记或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得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二是做好非标车辆治理工作。巩固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成果,稳步开展危险货物运输罐车、超长平板半挂车、超长集装箱半挂车专项治理工作。做好既有营运车辆情况排查,建立不合规车辆数据库,制定车辆退出计划,引导督促行业、企业加快更新淘汰不合规车辆。推广标准化、厢式化、轻量化、清洁能源货运车辆,加快淘汰落后运能。(兵团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牵头,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配合,各师市负责落实。)

3. 推动道路货运行业集约高效发展。促进“互联网+货运物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支持引导无车承运、甩挂运输、企业联盟等集约高效的运输组织模式发展,发挥规模化、网络化运营优势,降低运输成本,有效整合分散经营的中小货运企业和个体运输业户。支持道路货运企业拓展服务网络,延伸服务链条,实现资源高效配置,加快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升级。重点支持公路与铁路物流企业深化公铁联运合作,鼓励多式联运市场经营主体以联运线路、物流链为纽带组建企业联盟。(兵团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师市负责落实。)

(二)推进多式联运提速行动。

4. 加快联运枢纽建设和装备升级。依托公路、铁路物流大通道布局,加快多式联运枢纽网络化布局,推进具有多式联运功能的物流园区建设。进一步拓展八师、十二师作为兵团物流枢纽的功能,加强不同运输方式间的有效衔接,完善集装箱多式联运配套设施。有序推进石河子机场、图木舒克机场等航空机场货运功能建设,拓展完善机场货运服务功能。推广先进适用的多式联运装备,鼓励企业应用集装箱、托盘、集装袋等标准化装载单元,加快推进集装化单元装载机具以及大型转运吊装设备、非吊装式换装设备的普及应用。(兵团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牵头,财政局、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配合,各师市负责落实。)

5. 深入实施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继续推进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指导石河子天业、三葛庄联宇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项目建设,加强示范工程项目运行监测和数据分析,形成具有典型示范意义和带动作用的多式联运枢纽场站、运输组织模式、信息系统,鼓励和支持多式联运企业依托示范工程开展技术创新。鼓励兵团棉麻公司、伊力特现代物流有限公司、兵储物流等企业利用其铁路专用线的优势,积极开展集装箱多式联运业务。(兵团交通运输局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配合,各师市负责落实。)

(三)实施铁路运能提升行动。

6. 促进铁路运输增量。紧紧围绕兵团煤电、煤化工、煤电冶等企业用煤需求,配合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推进“公转铁”运输,结合实际推广敞顶集装箱物流项目,提高兵团煤炭公铁联运的运输量。根据兵团钢铁、化工等行业特点,依据企业生产规模、原材料、产成品分布和流向,量身定制物流解决方案,配合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提高铁路运输市场占比。立足服务兵团农业经济发展,根据兵团农产品的品类和分布特点,以棉花、粮食、纺织等品类为重点,服务农副产品出疆贸易,配合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提升铁路运输市场份额。(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牵头,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等相关单位和各师市配合。)

7. 推进兵团铁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铁路支线、专用线建设,补齐兵团铁路运输设施短板。积极争取中国铁路总公司支持,加快阿克苏—阿拉尔、图木舒克—恰尔巴格铁路以及八师天业铁路专用线的建设进度。完善兵团物流基地铁路货运场站功能,确保米兰公铁联运物流园、三师图木舒克空港物流园、八师天业多式联运物流园、十二师三葛庄国际内陆港、十四师昆玉市公铁联运物流园等多式联运物流园区项目按期规划、建成。(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兵团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牵头,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配合,各师市负责落实。)

8. 协调提升铁路运输服务水平。深化兵团骨干企业与乌铁局的战略合作,明确合作路径、运量保证措施,切实提升铁路运量。配合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各师市调研工作,根据客户潜在需求和市场供需,提升铁路运输服务水平,吸引公路货源持续回归铁路。引导兵团主要大宗工业品货物采用公铁集装箱联运,进一步提升集装箱运输比例,打造集装箱运输产品,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推进敞顶集装箱运用,实现煤炭、石灰石、工业盐等大宗货物“散改集”。(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牵头,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等相关单位和各师市配合。)

(四)开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行动。

9. 完善师市绿色配送体系。加快构建师市城乡物流一体化配送服务体系,完善干支衔接物流园区、城市(团场)配送网点及配送车辆停靠装卸配套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城市物流配送制度,制定城市配送车辆通行便利管理办法。鼓励配送企业创新统一配送、集中配送、共同配送等集约化运输组织模式。推广应用智能快递箱,鼓励灵活利用社区(连队)便利店、超市等作为配送代理点。引导支持阿拉尔、图木舒克、五家渠、石河子等城市开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工作。(兵团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商务局牵头,财政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配合,各师市负责落实。)

10. 加大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推广应用力度。鼓励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推广应用,引导阿拉尔、五家渠、石河子等城市建设绿色货运配送网络,引导道路货运企业贯彻落实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技术标准,增加新能源配送车辆和达到国六排放标准清洁能源配送车辆的比例。各师市要加大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将公共充电桩建设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范围,加大用地、资金等支持力度,在物流园区、工业园区、农贸批发市场等货流密集区域,集中规划建设专用充电站和快速充电桩。有条件的师市要建立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运营补贴机制,降低使用成本。在重点物流园区、物流中心、机场等推广使用电动化、清洁化作业车辆。(兵团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牵头,财政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配合,各师市负责落实。)

(五)信息资源整合行动。

11. 提升物流信息服务水平。推动多式联运公共信息交换共享,搭建物流业务、电子政务和增值服务等为一体的集成式信息服务平台,提供资质资格、认证认可、税收征缴、违法违章、信用评价、政策动态等一站式服务,加强信息资源整合和互联互通。以兵团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为基础,加快相关交通运输企业物流服务信息平台的整合。强化货物在途状态查询、运输价格查询、车货动态匹配、集装箱定位跟踪等综合信息服务,提高物流服务智能化、透明化水平。(兵团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局、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牵头,市场监管局配合,各师市负责落实。)

12. 加强运输结构调整信息报送和监测分析。在国家运输结构调整指标体系基础上,制定兵团运输结构调整监测指标,重点监测货物运输“公转铁”运行动态、多式联运发展状态、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项目库建设进展等信息。(兵团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牵头,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商务局配合,各师市负责落实。)

三、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兵团运输结构调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兵团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为牵头单位,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统筹协调兵团运输结构调整各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兵团交通运输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落实责任分工要求,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联动,合理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兵团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各师市负责落实。)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1. 落实财政支持政策。利用车购税资金、中央基建投资等现有资金,统筹推进多式联运枢纽场站及集疏运体系建设。加大对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的财政支持力度,积极落实国家关于铁路专用线、物流园区、老旧车辆淘汰、新能源汽车推广等方面的支持政策。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兵团各类金融机构、社会资本设立多式联运产业基金,加快运输结构调整和多式联运发展。(兵团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配合,各师市负责落实。)

2. 完善用地支持政策。加大铁路专用线用地支持力度,对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自然资源〔2018〕3号)要求的,可以纳入受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范围,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用地手续。对急需开工的铁路专用线控制性工程,属于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相关部门在项目选址、土地预审等方面加快审批速度,缩短项目前期工作周期。在新建铁路项目中,师市应充分征求铁路部门意见,综合考虑铁路站场及毗邻地区相关规划,完善交通组织、用地布局、配套设施建设和土地综合开发用地条件。“公转铁”项目推进过程中确需配套实施的道路连接线,应保障用地指标,确属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用地,可依法以划拨方式供地。(兵团自然资源管理局、发展改革委牵头,交通运输局、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配合,各师市负责落实。)

3. 优化产业支持政策。鼓励各师市所属工矿企业在运输结构调整工作中成效显著的,在分解错峰生产任务时适当减少限产比例。引导已建有铁路专用线的企业,尽量通过铁路运输大宗及散堆装货物;引导其他企业对中长运距货物,能够优先采用铁路运输方式。通过国际合作打造有机衔接的“丝绸之路经济带”的班列运输通道。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免收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通行费。(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牵头,师市负责落实。)

(三)抓好组织实施。各师市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部署安排和具体要求,紧密结合师市具体情况,加快组织制定师市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实行“一师一策、一企一策”,制定责任清单、推进路线与时间节点,科学安排工作进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于7月底前编制完成本师运输结构调整行动方案,并报兵团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备案。(各师市负责落实。)

(四)强化督导考评。建立运输结构调整考核体系,制定量化考核办法,将师市运输结构调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各师市要建立考核机制,加强对物流园区、工矿等企业的督导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兵团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各师市负责落实。)

(五)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组织报纸、门户网站等新闻媒体以及网络媒体,加大对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的宣传报道和政策解读等工作力度。强化网络舆论跟踪监测,及时回应热点话题,加强正面引导,为运输结构调整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兵团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六)保障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切实落实各师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由交通运输、公安、维稳、网信、信访等多部门参与的联合工作机制,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和大数据手段,进一步强化网络舆情监测。做好不稳定情况的防范排查工作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积极开展行业自律,确保运输结构调整取得实效。各师市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从业人员社会保障、职业培训等服务,推进货运行业创新稳定发展和转型升级。(兵团交通运输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附表:1.兵团铁路货物发运量任务分解表(2019—2020年).doc

2. 兵团生产企业增加铁路货运量推进计划(2019—2020年).doc

3. 兵团铁路货站(场)建设项目表(2019—2020年).doc

4.兵团多式联运枢纽建设项目统计表.doc

5.兵团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监测分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