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索 引 号: -2019-18825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9-10-11
标  题: 关于成立兵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调整兵团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建立兵团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文字号: ​新兵办函〔2019〕27号
发布日期: 2019-10-11
主 题 词:

关于成立兵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调整兵团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建立兵团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师市、院(校),兵团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机构设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兵团决定成立兵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兵团抗震救灾指挥部,并建立兵团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人员名单及工作职责印发给你们。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

2019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兵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

一、 组成人员

组  长:张  勇    

副组长:印  钊    

王文铎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闻  捷    发展改革委

邓旭冉    公安局

丁  峰    财政局

郭  勇    住房城乡建设局

成  员:杨建乐    宣传部

张远刚    工业和信息化局

韩景峰    司法局

张鹤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杨力革    自然资源局

林达明    交通运输局

张幸福    水利局

丁卫东    农业农村局

陈德春    国资委

周卫军    市场监管局

宫爱荣    统计局

李  辉    信访局

党新安    法  院

刘  霞    检察院

李玉庆    总工会

二、 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兵团党委、兵团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兵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研究审议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重大政策措施;督促检查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各师市和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完成兵团党委、兵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 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张鹤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处(队)级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兵团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兵团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 兵团抗震救灾指挥部

(一)组成人员

指挥长:张  勇 

副指挥长:王本强              

印  钊              

李  江    应急管理局

王  湘    军事部

张晓斌    武警兵团总队

成    员:潘峰勤    宣传部

轩江波    统战部

杨佳伟    网信办

闫海燕    发展改革委

胡桂莲    教育局

吕学强    科技局

杨宏斌    工业和信息化局

赵益东    公安局

周  立    民政局

韩景峰    司法局

胡克明    财政局

孙予新    自然资源局

张  为    生态环境局

郭  勇    住房城乡建设局

赵景祥    交通运输局

胡卫东    水利局

孙长青    农业农村局

邵安军    商务局

李晋阳    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宋  军    卫生健康委

李声玉    市场监管局

丁  弋    外  办

袁  征    应急管理局

查永杰    团  委            

程  锋    红十字会

向代忠    军事部

胡方涛    武警兵团总队

秦良瑜    新疆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二)主要职责

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兵团抗震救灾工作。

1. 组织实施兵团地震应急预案,督促兵团有关部门和师市实施地震应急预案;

2. 组织协调震后抢险救灾、灾民安置、群众生活、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基础设施保障、生产恢复、次生灾害防范、社会治安、救灾捐赠、涉外事务和新闻及信息发布与宣传等工作;

3. 制定地震紧急救援力量的调配方案;

4. 组织实施交通管制以及其他管控措施;

5. 必要时提出实施紧急状态的建议,经批准后依法组织实施;

6. 部署非灾区各师市及社会力量对受灾地区进行支援;

7. 承担兵团党委、兵团交办的其他重大事项。

兵团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兵团应急管理局(自然灾害救援处),办公室主任由兵团应急管理局局长李江兼任。指挥部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指挥部办公室提出,报指挥长批准。

兵团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承担兵团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工作,提出需要由抗震救灾指挥部研究解决的问题及相关建议;协调解决抗震救灾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负责抗震救灾指挥部会议筹备、组织和会务工作;完成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兵团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平时对防震减灾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调度,贯彻落实国务院防震减灾联席会议精神和依法履行上级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安排部署,建立兵团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组成人员

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的组成人员与兵团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其办公室人员相同。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兵团应急管理局(兵团地震办)。办公室主任由应急管理局局长李江兼任。建立各成员单位办公室或应急救援管理部门负责人作为联络员的制度,做好日常工作和应急处置状态下的沟通联络。

(二)主要职责

统一领导、协调全区防震减灾工作。

1. 研究、审议防震减灾工作重大政策和措施。

2. 协调各师市、各部门之间涉及防震减灾工作的重大事项,筹备年度联席会议、执法检查等活动。

3. 编制修订兵团地震应急预案、部门联动方案、工作要点报批稿等。

4. 通报重要震情和防震减灾工作情况。

三、 相关要求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兵团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协调职责由兵团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履行。各师市、各部门要在认真制定地震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建立、完善应急指挥体系,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共同做好兵团抗震救灾、防震减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