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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20-11385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9-11-27
标  题: 兵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兵团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发文字号: 新兵办函〔2019〕36号
发布日期: 2019-12-02
主 题 词:

兵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兵团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兵团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建立兵团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收悉。经兵团同意,现函复如下:

兵团同意建立由兵团发展改革委牵头的兵团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兵团党委、兵团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兵团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

2019年1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兵团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加强对兵团促进消费工作的统筹协调,经兵团同意,建立兵团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部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 主要职责

在兵团党委、兵团领导下,统筹协调兵团促进居民消费扩大升级工作,加强消费形势监测分析,研究提出扩消费政策建议和年度重点工作安排,推动政策措施落实,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完成兵团党委、兵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兵团发展改革委、党委宣传部、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统计局、市场监管局、医疗保障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等21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兵团发展改革委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兵团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兵团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兵团发展改革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 工作原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有关师市、其他部门和单位以及相关专家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方面。重大事项按程序向兵团党委、兵团请示报告。

四、 工作要求

兵团发展改革委要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将兵团党委、兵团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兵团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孙 涛   兵团发展改革委主任

副召集人:闻 捷   兵团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邵安军   兵团商务局副局长

     王宝成   兵团市场监管局副巡视员

成 员:张宗岭   兵团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龙 睿   兵团科技局副局长

    靖大伟   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邓旭冉   兵团公安局副局长

    周 立   兵团民政局副局长

    韩景峰   兵团司法局副局长

    胡克明   兵团财政局副局长

    朱桂花   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鞠元朝   兵团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汪 祥   兵团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丁树臣   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 斌   兵团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孙洪波   兵团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晋阳   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刘 惟   兵团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姜勤德   兵团统计局副局长

    车 强   兵团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樊 哲   兵团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