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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解读丨兵团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来了,这些活动被叫停!

——《兵团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解读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3日 信息来源:​兵团日报 编辑:兰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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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禚艺

兵团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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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

1. 严格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审批

2. 统筹督查检查评比考核

3. 改进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方式方法

4. 严格控制“一票否决”事项

5. 科学制定教师考核评价标准

二、 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

1. 严格规范各类专项任务进校园

2. 严格规范文明、卫生、绿色、宜居、旅游等城市创优评先活动

3. 严禁随意进入校园开展教育宣传活动

4. 坚决杜绝强制摊派无关事务

5. 严格规范校园维稳值班带班工作

6. 严格规范疫情防控工作

7. 严格规范微信工作群、APP(应用程序)等管理使用

8. 严格规范校园创建活动

三、 统筹规范精简文件会议报表工作

1. 精简文件改进文风

2. 精简规范各类学习会议

3. 精简各类报表填写

4. 严格规范教育统计和调研工作

5. 提升数据采集信息化水平

四、 统筹规范中小学教师抽调借用和培训事宜

1. 从严规范借用中小学教师行为

2. 切实避免安排中小学教师参加无关培训活动

(据《兵团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


严禁把校园外绿化清雪、志愿服务、值班巡逻、环境整治、招商引资、庆典、拆迁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摊派给学校和教师;

严禁安排任课教师参与团场(镇)、连队、社区疫情防控值班值守、走访等工作;

不再安排中小学任课教师参加“访惠聚”驻连(村)、结亲走访、民兵训练等工作……

日前,兵团党委办公厅印发《兵团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详细列出4个方面20条减负事项,切实减轻中小学及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为教师安心、静心、舒心从教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1. 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

严格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审批。严格控制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总量和频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清单管理。紧急突发事项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按程序一事一报。

统筹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由同级教育部门根据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统筹协调开展,通过合并事项、联合组团方式,严格按要求按程序进行,坚决避免对学校和教师随意提出要求。

改进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方式方法。减少简化对各类档案材料的要求,杜绝教条式、机械式查阅档案做法,不得简单以开会发文、填表报数、台账记录、学习笔记等作为工作是否落实的标准,不得要求以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等方式来代替实际工作评价,坚决克服重留痕轻实绩、刚安排就检查、刚部署就考核的形式主义做法,避免干扰正常教育教学活动。倡导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回访复核,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资源共享,提高督查检查评比考核的质量和效率。

严格控制“一票否决”事项。凡国家、兵团未规定或未批准,不得自行设置“一票否决”事项,不得动辄要求学校或教师签订“责任状(书)”。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规范实施问责工作程序,及时纠正滥用问责、不当问责及以问责代替整改等问题。

科学制定教师考核评价标准。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强化一线学生工作。科学合理核定中小学教师课时工作量,建立和完善教师超工作量的激励机制。在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年度考核、评优推先和专业技能竞赛等过程中,不得擅自提高准入门槛,不得设置繁琐评审程序,不得以考试成绩或升学率作为唯一性评价指标。

2. 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

严格规范各类专项任务进校园。严格规范部署教育扶贫任务,通过扶志扶智方式支持教育扶贫工作。严格规范学校和教师参与扫黑除恶、禁毒防艾、消防安全、防灾减灾等重要专项工作。一般不得影响正常教育教学,不得安排中小学教师到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场所开展相关工作。不再安排中小学任课教师参加“访惠聚”驻连(村)、结亲走访、民兵训练等工作。

严格规范文明、卫生、绿色、宜居、旅游等城市创优评先活动。涉及中小学校的,由教育部门严格按要求依程序统筹安排,不得安排教师上街执勤巡查、整治环境或做其他与教师职责无关的工作,不得影响正常教育教学。

严禁随意进入校园开展教育宣传活动。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教育宣传活动,由教育部门整体规划、分类指导、统筹安排。如课程已有类似内容,可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融入教学,严禁要求学校和教师调整或增加教学内容,增加专门课程。严禁要求学校在校园内悬挂、制作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宣传横幅、宣传栏。

坚决杜绝强制摊派无关事务。严禁有关部门及团场(镇)、连队、社区变相把自身责任转移给学校和教师。严禁安排教师填报摸底涉及学生家庭情况的各类报表档案。不得强行要求学校和教师承担居民夜校授课等相关工作。合理安排团场(镇)、连队、社区事务,对中小学校和教师提出不合理要求或所提要求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的,学校有权予以拒绝。

严格规范校园维稳值班带班工作。配齐配强校园专职保安员,原则上不得安排任课教师参与校园维稳值班带班;重要节点合理安排学校领导、教职工带班值班工作。

严格规范疫情防控工作。严禁安排任课教师参与团场(镇)、连队、社区疫情防控值班值守、走访等工作。

严格规范微信工作群、APP(应用程序)等管理使用。未经教育部门同意,不得强制要求或通过与考核挂钩等方式要求中小学校和教师关注微信公众号、下载安装与教育教学无关的APP(应用程序)等进行点赞投票、问卷调查、答题竞赛、网络评选等。除国家有明确规定外,不得提出参与率、达标率等硬性要求。

严格规范校园创建活动。除文明校园、平安校园等国家和兵团批准的创建活动外,任何单位部门不得擅自组织开展其他校园创建活动。

3. 规范精简文件会议报表工作

精简文件改进文风。避免多头发文,不发不切实际、内容空洞的文件,发扬“短实新”文风。

精简规范各类学习会议。减少各类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学习会议数量,严防照本宣科、刻意搞传达不过夜,能合并内容组织学习的应合并组织学习。合理控制教师每周非业务学习的次数和时间。合理安排寒暑假期间的集中学习。除国家和兵团统一规定的网络学习外,不得要求教师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网络学习。不把撰写学习体会、背诵条目、闭卷考试作为评价学习效果的标准。不得要求教师参加团场(镇)、连队、社区召开的与教学工作无关的各类会议。

精简各类报表填写。严格规范涉及中小学教师的报表填写工作,精简填写内容和次数,杜绝重复上报各种数据及多头填写表格现象。

严格规范教育统计和调研工作。除国家统计局外,其他部门开展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教育统计工作须向同级统计机构报请审批备案。未经教育部门同意,严禁随意安排进入校园开展各类调研活动。

提升数据采集信息化水平。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加强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各类教育信息数据库,进一步规范基本信息管理和使用,做到一次采集多次使用,同时确保数据的安全准确。

4. 规范中小学教师抽调借用和培训事宜

从严规范借用中小学教师行为。教育部门统筹中小学教师安排使用工作,严格限制和规范有关部门、团场(镇)、连队、社区对中小学教师的抽调借用。对于借用中小学教师参与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任务的,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情况下,应经师市及以上教育部门同意,并报同级党委审批备案,借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半年。

切实避免安排中小学教师参加无关培训活动。教育部门统筹安排中小学教师培训活动,严格把关非教育教学方面的培训,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依规组织的培训外,能取消的取消,能合并的合并,不得把无关培训摊派给教师。


点击查看相关文件:

兵团党委办公厅 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兵团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