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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21-71298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中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委员会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1-04-24
标  题: 兵团党委 兵团印发《兵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05-14
主 题 词:

兵团党委 兵团印发《兵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师市、院(校)党委,兵团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党组(党委):

《兵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已经兵团党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委员会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2021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兵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中发〔2020〕7号)精神,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结合兵团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突出把握育人导向、遵循教育规律、体现时代特征、强化综合实施、坚持因地制宜基本原则。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贯穿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相融合,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学生生活实际,积极探索具有兵团特色的劳动教育模式,创新体制机制,注重教育实效,实现知行合一,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总体目标。通过劳动教育,使学生能够理解和形成马克思主义劳动观,牢固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观念;体会劳动创造美好生活,体认劳动不分贵贱,热爱劳动,尊重普通劳动者,培养勤俭、奋斗、创新、奉献的劳动精神;具备满足生存发展需要的基本劳动能力,形成良好劳动习惯。经过5年努力,建立课程完善、资源丰富、模式多样、机制健全的体现时代特征的兵团劳动教育体系。选树一批劳动教育先进教师,打造一批劳动教育特色学校,创建一批劳动教育示范基地,形成普遍重视劳动教育、学生常态化参与劳动实践的浓厚氛围。到2030年,建成完善且优质的学校劳动教育实施体系、家庭劳动教育指导体系、校外劳动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为培养和造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新时代戍边人奠定坚实基础。

二、 全面推进体现时代特征的劳动教育体系建设

(三)准确把握劳动教育内涵。劳动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学生成长的必要途径,具有树德、增智、强体、育美的综合育人价值。实施劳动教育重点是在系统的文化知识学习之外,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加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让学生动手实践、出力流汗,接受锻炼、磨炼意志,培养学生正确劳动价值观和良好劳动品质。

(四)科学确定劳动教育内容。小学低年级要注重围绕劳动意识的启蒙,让学生学习日常生活自理,感知劳动乐趣,知道人人都要劳动。小学中高年级要注重围绕卫生、劳动习惯养成,让学生做好个人清洁卫生,主动分担家务,适当参加校内外公益劳动,学会与他人合作劳动,体会到劳动光荣。初中要注重围绕增加劳动知识、技能,加强家政学习,开展社区服务,适当参加生产劳动,使学生初步养成认真负责、吃苦耐劳的品质和职业意识。普通高中要注重围绕丰富职业体验,开展服务性劳动、参加生产劳动,使学生熟练掌握一定劳动技能,理解劳动创造价值,具有劳动自立意识和主动服务他人、服务社会的情怀。中等职业学校重点是结合专业人才培养,增强学生职业荣誉感,提高职业技能水平,培育学生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和爱岗敬业的劳动态度。高等学校要注重围绕创新创业,结合学科和专业积极开展实习实训、专业服务、社会实践、勤工助学等,重视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应用,创造性地解决实际问题,使学生增强诚实劳动意识,积累职业经验,提升就业创业能力,树立正确择业观,具有到艰苦地区和行业工作的奋斗精神,懂得空谈误国、实干兴邦的深刻道理;注重培育公共服务意识,使学生具有面对重大疫情、灾害等危机时主动作为的奉献精神。

(五)全面落实劳动教育课程设置要求。根据各学段特点,在大中小学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优化课程设置。

中小学劳动教育课每周不少于1课时;中小学生课外校外劳动时间,小学一二年级平均每周不少于2小时,其他年级平均每周不少于3小时。职业院校以实习实训课为主要载体开展劳动教育,其中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劳动安全、职业健康和劳动法规等专题教育不少于16学时。普通高等学校要明确劳动教育主要依托课程,其中本科阶段不少于32学时。

(六)积极开发特色优质劳动教育课程资源。根据各地和学校实际,开发体现地方和学校特色的劳动教育课程资源。在各学科教学和相关教育活动中有机融入劳动教育内容,鼓励在校本课程中安排劳动教育专题。支持各级教育科研机构开展研究,开发特色课程案例。根据需要组织专家和一线教师编写具有兵团特色的大中小学一体化劳动实践指导手册,符合年级特点,相互贯通衔接,突出科学性实践性。遴选来自一线的典型案例和鲜活经验,形成分学段、分专题的劳动教育课程资源包。

(七)建立健全学生劳动素养评价机制。将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探索建立小学生劳动素养评价体系,修订初中学生、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完善职业院校、普通高等学校人才评价标准。建立激励机制,组织开展劳动技能和劳动成果展示、劳动竞赛等活动,全面客观记录课内外劳动过程和结果,加强实际劳动技能和价值体认情况的考核。建立公示、审核制度,确保记录真实可靠。把劳动素养评价结果作为衡量学生全面发展情况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和毕业依据,作为高一级学校录取的重要参考或依据。

三、 广泛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

(八)发挥家庭在劳动教育中的基础作用。引导家长转变观念,组织教育孩子在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中参加劳动,自己事情自己做,家里事情一起做,积极参与孝亲、敬老、爱幼等方面的劳动,弘扬优良家风。加强家校协同,中小学校针对学生成长规律布置洗碗、洗衣、叠被、扫地、整理房间、倒垃圾、做饭、照顾老幼等力所能及的日常家务劳动,家长做好家庭劳动的指导和反馈,分年级建立家庭劳动清单,每年学会1至2项家庭生活技能并逐步养成劳动习惯。

兵团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校(家委会)和社区等开展学生生活技能展示活动,展示孩子家庭劳动实践成果,注重对崇尚劳动、积极参与社会劳动的勤劳之家的选树和宣传,引导家长实施劳动教育,带领孩子积极参与劳动实践。

(九)发挥学校在劳动教育中的主导作用。学校要切实承担劳动教育主体责任,明确实施机构和人员,开齐开足劳动教育课程,不得挤占、挪用劳动实践时间。根据学生身体发育情况,科学设计课内外劳动项目。组织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广泛参加校园卫生保洁、绿化美化,积极举办以劳动教育为主题的班团队会、劳模报告会、手工劳技展演、科技创新竞赛等活动,丰富学生劳动体验。

统筹安排课内外时间,每学年设立相应主题的劳动周,高等学校可安排劳动月,学校可在学年内或寒暑假结合本地气候、工农生产等实际情况自主安排。小学低中年级以校园劳动为主,小学高年级和中学可适当走向社会、参与集中劳动,高等学校要组织学生走向社会、以校外劳动锻炼为主。

(十)发挥社会在劳动教育中的支持作用。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为劳动教育提供必要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协调和引导企业、工厂农场等组织履行社会责任,开放实践场所,支持学校组织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以及各类公益基金会、社会福利组织要组织动员相关力量、搭建活动平台,共同支持学生深入城乡社区、福利院和公共场所等参加志愿服务,开展公益劳动,参与社区治理。结合党日团日队日活动、社会实践、研学旅行等,组织学生走向社会参加劳动,采取与劳动教育有关的兴趣小组、社团等组织形式,结合植树节、学雷锋纪念日、“五一”国际劳动节、农民丰收节、志愿者日等,开展丰富的劳动主题教育活动,树立劳动光荣、劳动伟大的正确价值取向。举办“劳模大讲堂”、“工匠进校园”、优秀毕业生报告会等劳动榜样人物进校园活动,组织劳动技能和劳动成果展示,综合运用讲座、宣传栏、新媒体等,广泛宣传劳动榜样人物事迹,特别是兵团艰苦创业的典型人物和事迹,让师生在校园里近距离接触劳动模范、榜样人物,聆听先进事迹,观摩精湛技艺,感受并领悟勤勉敬业的劳动精神,争做新时代的奋斗者。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弘扬新时代胡杨精神和兵团精神、老兵精神。

积极开展社会服务活动,在教师的指导下,走出教室参与公益活动、志愿者服务等,体验劳动的社会价值。结合实际推进职业体验,使学生与普通劳动者一起经历劳动过程,形成正确的劳动观念。

职业院校、普通高等院校应结合产业和劳动新业态,适应兵团产业转型升级需要,不断深化产教融合,加强与行业骨干企业、中小微企业紧密协同。注重挖掘兵团现代化农业等劳动教育资源。

四、 持续夯实劳动教育支撑保障

(十一)大力拓展劳动教育实践场所。建立以师市为主统筹规划配置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劳动教育资源的机制。新建和改扩建学校要充分考虑劳动教育的需要,做好实践场所规划,提升设计水平,保证建设质量。现有学校要逐步建好配齐劳动实践教室、实践(训)基地,配置相应设备和所需耗材。团场可安排不少于15亩的土地、山林、草场等作为学农实践基地,师市可确认一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机构,作为学生参加生产劳动、服务性劳动的实践场所。城市学校与团场学校可以结对,共享劳动教育资源。职业院校、普通高等学校要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建立相对稳定的实习和劳动实践基地。充分利用职业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劳动实践场所,建立健全开放共享机制。开展兵团级、师市级示范性劳动基地试点建设和评选。制定示范性劳动实践基地评选标准,加强劳动教育设施标准化建设,逐步建好配齐学校劳动实践教室、实训基地,建立器材耗材补充机制。

(十二)加强劳动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专兼结合的劳动教育师资队伍。根据劳动教育需要,为学校配备必要的专任教师。建立师资聘任制度,聘请劳动模范、工匠人才、技术能手等走进学校担任劳动教育特聘导师,聘请当地相关行业能工巧匠、生产能手、非遗传承人和学校优秀后勤人员等担任劳动实践指导教师。实施“送课上门”,鼓励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选派专家、劳模、工匠、大师等参与大中小学劳动教育。选拔优秀教师兼任劳动教育教师。

在有条件的师范院校开设劳动教育相关专业。将劳动教育内容纳入中小学教师国培计划、兵团中小学继续教育,开展全员培训,对承担劳动教育课程的教师进行专项培训,5年内完成不少于360学时的轮训工作。加强劳动教育教研员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劳动教育教师工作考核体系,分类完善评价标准。劳动教育专任教师要在绩效考核、职称评聘、评先评优、专业发展等方面与其他专任教师享受同等待遇。兼职教师承担劳动教育工作应计算工作量。

(十三)加大劳动教育经费投入。兵团各级要按规定统筹中央和省级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经费、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经费、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补助经费、高校生均拨款等资金和自有财力,多种形式筹措资金,加快建设和改造提升校内劳动教育场所和校外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加强学校劳动教育设施标准化建设,建立学校劳动教育器材、耗材补充机制。学校可按照规定统筹安排公用经费等资金开展劳动教育,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吸引社会力量提供劳动教育服务。

(十四)强化劳动教育安全保障。兵团各级要建立政府负责、社会协同、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安全管控机制,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劳动教育风险分散机制,鼓励购买劳动教育相关保险,保障劳动教育正常开展。各学校要加强对师生的劳动安全教育,强化劳动风险意识,建立健全安全教育与管理并重的劳动教育保障体系;科学评估劳动实践活动的安全风险,认真排查、清除学生劳动实践中的各种隐患特别是辐射、疾病传染等,在场所设施选择、材料选用、工具设备和防护用品使用、活动流程等方面制定安全、科学的操作规范,把职业健康教育成果运用到实践中,强化对劳动过程每个岗位的管理,明确各方责任,防患于未然;制定劳动实践活动风险防控预案,完善应急与事故处理机制。

五、 切实加强劳动教育组织实施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兵团各级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加强对本辖区劳动教育的统筹协调,要把劳动教育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切实解决劳动教育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和实际困难,建立健全实施劳动教育的长效机制。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督促指导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工作职责,在落实劳动教育场所、扩充劳动教育资源、解决劳动教育经费、加强劳动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保障劳动教育安全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关于劳动教育的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十六)加强督导评估。将劳动教育纳入教育督导体系,对兵团各级及有关部门履行劳动教育职责、保障劳动教育情况,以及学校劳动教育开课率、组织实施劳动教育实践、教学指导等实施劳动教育情况纳入教育督导范围,督导结果向社会公开,同时作为衡量师域教育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指标,作为对被督导师市、部门和学校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十七)加强宣传引导。引导家长树立正确劳动观念,支持配合学校开展劳动教育。加强劳动教育科学研究,宣传推广劳动教育典型经验。积极宣传企事业单位和社会机构提供劳动教育服务的先进事迹。鼓励和支持创作更多以歌颂普通劳动者为主题的优秀作品,大力宣传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的典型人物和事迹,弘扬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主旋律,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劳动教育的良好氛围。

中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委员会办公厅

2021年5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