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师市、院(校),兵团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第四批兵团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8项)已经兵团批准,现予公布。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要求,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工作,切实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水平,为推进兵团先进文化示范区建设和文化润疆工程实施作出新的贡献。
2021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第四批兵团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共计8项)
一、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
序 号 | 项 目 名 称 | 申报师市或单位 |
1 | 兵团杂技 | 兵团杂技团 |
二、传统美术
序 号 | 项 目 名 称 | 申报师市或单位 |
1 | 民间手绘纹样 | 第一师阿拉尔市 |
2 | 掐丝彩釉画 | 第八师石河子市 |
3 | 军垦剪纸 | 第八师石河子市 |
三、传统技艺
序 号 | 项 目 名 称 | 申报师市或单位 |
1 | 托木尔峰酿酒技艺 | 第一师阿拉尔市 |
2 | 塔河美食“馕坑四宝”制作技艺 | 第一师阿拉尔市 |
四、民俗
序 号 | 项 目 名 称 | 申报师市或单位 |
1 | 元宵节军垦社火 | 第八师石河子市 |
2 | 冰湖赛龙舟 | 第十二师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
2021年12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