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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中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委员会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3-10-07
标  题: ​兵团党委办公厅 兵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完善兵团市场监管体制机制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10-24
主 题 词:

兵团党委办公厅 兵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完善兵团市场监管体制机制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师市、院(校)党委,兵团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党组(党委):

《关于创新完善兵团市场监管体制机制的若干措施》已经兵团党委、兵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委员会办公厅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

2023年10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创新完善兵团市场监管体制机制的若干措施

为加快解决兵团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效能,创新完善兵团特殊体制下市场监管体制机制,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和兵团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聚焦“保安全守底线、促发展创高线”目标,坚持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原则,立足兵团特殊体制优势,创新完善兵师两级市场监管执法体系、技术支撑体系,不断提升市场监管执法水平和技术支撑能力。到2025年底,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能力持续增强,师市检验检测技术支撑能力显著提升,政企、兵地检验检测资源共用共享不断深化,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任务基本完成,智慧监管效能明显提升,服务兵团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新突破。

二、创新监管执法体系

1.调整优化市场监管权责事项。充分考虑市场监管工作的特殊性和专业性,对已下放师市但安全风险高、监管难度大、专业技术力量难以匹配的权责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动态调整优化权责事项行使层级,修订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为经营主体和职工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牵头单位:兵团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兵团党委编办,兵团司法局,各师市)

2.建立区域联动执法机制。结合师市地理分布和市场监管执法力量配备情况,分别建立第一师阿拉尔市、第二师铁门关市,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第十四师昆玉市,第八师石河子市、第四师可克达拉市、第五师双河市、第七师胡杨河市、第九师白杨市,第六师五家渠市、第十师北屯市、第十一师、第十二师、第十三师新星市等4个跨区域的市场监管部门联动执法工作机制,统筹使用各师市市场监管执法力量,开展重大专项联合执法行动,由兵团市场监管局统一调配人员、统一组织行动、统一经费保障。(牵头单位:兵团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兵团财政局,各师市)

3.强化部门协同共治。持续深化师市市场农业文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谁许可、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加快厘清各方责任,规范业务流程,强化监管执法协同。建立行纪、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对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执法不严、以罚代刑等失职渎职行为,依规依纪依法予以追究责任。优化兵地线索移送、执法协助、应急响应机制,进一步健全重大案件和兵地案件会商、督办机制。(牵头单位:兵团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兵团纪委监委,兵团公安局、农业农村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兵团法院、检察院,各师市)

4.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机制。鼓励支持肉蛋奶和白酒生产企业、集体供餐单位等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在有条件的师市学校食堂试点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提升高风险品种、重点领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参保率,充分发挥保险的食品安全风险防范化解作用。(牵头单位:兵团市场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新疆监管局;责任单位:兵团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师市)

三、完善技术支撑体系

5.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支持第一师阿拉尔市、第二师铁门关市、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第四师可克达拉市、第六师五家渠市、第八师石河子市、第九师白杨市、第十二师、第十四师昆玉市加强市场监管领域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突出地方特色,体现各自差异。持续推动师市整合现有产品质量、计量、食品、药品等检验检测力量,形成技术优势,发挥综合效能。支持兵地、师市之间统筹使用检验检测机构力量,鼓励师市加强与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相关企业检验检测部门合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升检验检测能力。(牵头单位:兵团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师市)

6.搭建技术服务共享平台。摸清兵团各类检验检测设备底数,统筹整合兵团辖区检验检测机构资源。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申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结合辖区经营主体技术服务需求,吸引疆内外各类质量、计量、标准、认证、检验检测等质量技术服务机构入驻,为企业提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建立监督评价机制,对技术服务机构加强资质核查、服务评价和日常监督管理。(牵头单位:兵团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师市)

7.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服务水平。鼓励支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在南北疆设置站点,开展特种设备检验、监督检查、安全评估、人员培训、应急救援演练、事故调查处置等工作,为兵团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提供全方位服务。(牵头单位:兵团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相关师市)

四、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

8.提升为企服务能力。深化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使用,推动将基本医疗参保登记纳入平台覆盖范围,实现企业设立登记、首次办理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等企业开办业务同步办理,各部门不再重复采集数据和身份验证,力争将企业开办时间压减至1个工作日。建立健全与个体工商户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听取个体工商户的困难诉求和意见建议,及时回应关切,帮助解决急难愁盼问题。(牵头单位:兵团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兵团办公厅、公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医保局,自治区税务局)

9.服务行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建立兵团质量状况年度分析报告制度,持续深入开展质量专家进基层和质量月活动,实施中小微企业质量提升工程。支持企业科学运用产品检验检测结果,助推产品质量不断提升。支持国家棉花及棉纱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兵团)棉花纤维检验能力达到全疆领先水平,服务兵团及中亚国家棉花产业发展。完善棉花质量追溯体系,整合现有棉花产业链质量数据,着力破解加工环节质量数据断链问题,利用“优质优价”引导优质棉花生产,发挥政策引导作用,促进兵团棉花产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兵团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兵团质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师市)

10.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强兵团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企工程,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企业“万里行”活动,指导企业完善内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高价值专利的转化与运用,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支持师市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强县试点建设。对兵团重点产业链创新成果,开通专利申请“绿色通道”。(牵头单位:兵团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师市)

五、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11.加快智慧监管建设。深入开展兵团市场监管系统“数字+执法”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统筹规划、分期建设兵团市场监管系统智慧监管信息化平台,推动数据信息跨部门资源共享,打破“部门壁垒”,实现电子证照跨部门互认互信。(牵头单位:兵团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兵团办公厅、财政局,各师市)

12.推动基层市场监管能力提升。探索在市场监管执法力量较为薄弱的团场购买监督检查辅助服务,采取聘用辅助人员、聘请兼职监督员、建立大学生就业见习基地等方式,进一步充实基层市场监管力量,发挥“哨点”作用。建立兵师市场监管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市场监管所制度,定期对基层市场监管工作给予指导。鼓励新招录年轻干部到基层市场监管所“蹲苗”挂职,持续推动监管力量下沉。(牵头单位:兵团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兵团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师市)

13.加强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市场监督管理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工作部署要求,全面推进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充分保障师市基层市场监管所工作需要,力争2025年底前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兵团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兵团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各师市)

14.加快配齐执法车辆。严格执行兵团市场监管系统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抓紧配齐市场监管执法执勤用车,保障基层监管执法需要。(牵头单位:兵团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兵团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师市)

六、提升服务保障能力

15.强化人才支撑保障。组建兵团食品、药品、重点工业产品和特种设备(以下简称“三品一特”)安全专家委员会,建立完善专兼职相结合的“三品一特”安全评审员、检查员队伍,提升评审和检查效能。建立完善兵团市场监管系统职称评审体系,畅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通道,完善薪酬待遇保障和职称晋升激励机制。加快培养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带头人,鼓励事业单位干部申报或参与承担国家、自治区及兵团科研项目,鼓励通过资格考试获取国家和省级相关资质证书。(牵头单位:兵团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师市)

16.用好援兵团力量。协调推动国家有关部门和援疆省市,以柔性援疆、干部互派等形式,提升兵团监管执法、检验检测能力。推进师市检验检测机构在实习实训基地和实验室建设、科研项目申报、人才培养培训等方面,与援疆省市相关部门、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加强业务合作。(牵头单位:兵团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师市)

17.推动支持措施落实。落实好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药监局出台的各项支持政策,加快推动兵团市场监管局、各师市场监管局与有关单位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落实落地。(牵头单位:兵团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师市)

18.深化兵地融合发展。强化兵地协同联动执法合作,落实《兵地市场监管联动执法管理办法(试行)》(兵市监稽发〔2022〕6号)、《兵地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新市监规〔2022〕1号)、《兵地市场监管领域“首违不罚”清单适用规则(试行)》(新市监规〔2023〕2号),进一步加强兵地市场监管执法资源互补、信息互通、证据互认、资源共享,依法查处跨兵地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修订完善兵地市场监管事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深化兵地药品监管工作融合发展,加强兵地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商标使用等领域合作,推动实现兵地市场监管系统审评核查机构、检验检测资源和信息化系统平台共用共享。(牵头单位:兵团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师市)

七、推动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19.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师市和兵团机关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协同配合,强化兵地联动,牢牢守住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区域性系统性安全风险的底线,为兵团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环境。兵团、师市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市场监管领域经费支持保障力度,支持智慧监管信息化平台、检验检测机构和基层市场监管所等基础设施建设,开展重大专项联合执法行动,购买监督检查辅助服务等。

20.及时做好宣传推广。师市和兵团机关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阐释,及时回应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难点热点问题,推动各项措施落实落地。鼓励师市不断创新和完善市场监管工作,及时总结推广本辖区好经验好做法,对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以适当形式予以固化。

21.落实激励约束机制。将本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兵团对师市、兵团机关有关部门的绩效考核评价内容,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和约谈。

抄送: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新疆监管局、新疆税务局。

中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委员会办公厅

2023年10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