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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4-12-25
标  题: 兵团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历史文化街区的通知
发文字号: 新兵办发〔2024〕58号
发布日期: 2024-12-31
主 题 词:

兵团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历史文化街区的通知

各师市、院(校),兵团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更好保护、挖掘和传承兵团历史文化遗产,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扎实推进“文化润疆”工程,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团)名村(连)街区保护办法》(新兵办发〔2022〕70号)等有关规定,兵团批准第一师阿拉尔市老火电厂和纱厂、塔里木大学旧建筑群2处历史文化街区为兵团历史文化街区,现予以公布。

历史文化街区承载着不可再生的历史信息和宝贵的文化资源,是体现城市特色的重要本底,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第一师阿拉尔市人民政府要完善相关制度机制,统筹保护利用传承,正确处理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建设发展的关系,依法依规做好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管理工作。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不断提升兵团在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水平。各师市、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和兵团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和兵团党委办公厅、兵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工作,确保兵团历史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和传承。

附件:2024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历史文化街区名单(第二批)

2024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4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历史文化街区名单

(第二批)

第一师阿拉尔市老火电厂和纱厂历史文化街区

塔里木大学旧建筑群历史文化街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

2024年12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