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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5-08-21
标  题: 关于赋予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第九师片区第一批兵团级经济社会管理事项权限的通知
发文字号: 新兵发〔2025〕21号
发布日期: 2025-08-28
主 题 词:

关于赋予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第九师片区第一批兵团级经济社会管理事项权限的通知

各师市、院(校),兵团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推动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第九师片区(以下简称试验区第九师片区)高质量建设,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加快推进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第九师片区高质量建设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新兵发〔2021〕37号),按照“成熟一批、下放一批”的原则,兵团决定赋予试验区第九师片区11项兵团级经济社会管理事项权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兵团机关各部门要加强对试验区第九师片区的工作指导和业务协调,强化责任落实,研究制定赋权配套措施,明确赋权程序;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业务培训,及时协调解决赋权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对赋权事项的进度跟踪、成效监督和风险评估,务实稳妥抓好赋权落实工作,确保各项兵团级管理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

第九师要切实履行试验区第九师片区建设主体责任,统筹试验区第九师片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加强与兵团机关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对接,依法依规承接赋权事项;相关师承接部门要会用、善用兵团级管理权限,及时梳理总结改革成效,切实将兵团级管理权限转化为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试验区第九师片区的强大动力。

  附件:赋予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第九师片区第一批兵团级经济社会管理事项权限清单(11项).doc

2025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

2025年8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