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师市,兵团机关各部门:
《多渠道扩大水利投资加快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若干措施》已经兵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5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多渠道扩大水利投资
加快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若干措施
水利是兵团履行维稳戍边职责使命、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战略支撑。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根据兵团党委、兵团关于全面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多渠道有效扩大水利投资的部署要求,提出以下措施。
一、指导推动中央投资支持
兵团水利、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准确把握中央支持水利建设的政策要求,用好兵地水资源统一调度、统一配置优势,指导师市加快推进中央资金支持水利项目前期工作。依托水网建设和“十五五”规划,储备一批前期工作到位、建设条件成熟的骨干工程和面上工程。加强与国家相关部委衔接,力争将一批重大水利工程纳入国家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高效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兵团水利建设,有力支撑兵团水利发展。
二、充分发挥兵团本级资金引导作用
按程序设立兵团水利发展资金,重点支持有关水利建设和水利改革发展等方面。严格遵循“先有项目、后有预算”原则,各级水利、财政部门充分做好项目谋划,申报兵团水利发展资金项目依据充分、合规,资金测算精确、合理,年度预算编细编实。兵团水利发展资金由兵团财政局会同水利局负责管理,兵团水利局负责组织编制水利发展资金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审查筛选、组织实施和监督项目等,研究提出资金和任务清单分解安排建议方案。
三、适当提高师级水利投入
各师市加大对水资源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水利相关规费的征收力度,依法依规应收尽收、足额征收,统筹安排保障水利投入。各师市水利部门加强水利项目的谋划及前期工作,积极争取师市财政资金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积极配合同级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在符合政策和防控风险的基础上,提高地方政府债券用于水利工程的额度。
四、有效扩大市场融资规模
建立健全政银企合作机制,积极协商金融机构将水利作为信贷投入的重点领域。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鼓励和引导国有水利企业参与水利项目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采取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对兵团跨师市、跨兵地等重大水利项目,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研究确定兵师两级财政承担比例及补助方式,按程序报请批准后予以资金支持。
五、优化要素保障和投融资机制
各级发展改革、水利等部门加强兵团重大水利工程项目的谋划、规划,优化水利项目前期工作流程,加快项目纳规、立项、审批,做实水利项目储备库。各级发展改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草、水利等部门在项目用地、环境影响、移民安置等要件办理方面,依法依规高效便捷出具批复文件或办理相关手续。对符合条件的水利项目,师市按程序申报前期工作补助经费,兵团给予支持。各师市要压实主体责任,解决制约因素,确保水利项目立项、建设合法合规,尽快发挥效益。
以师市为主体进一步整合盘活优势涉水资产,增强建设运营和资本运营能力,拓宽水利建设投资渠道,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加大水利投入。区分公益性、非公益性项目,有针对性地加快融资机制改革和建设,深化水价改革和水权改革。会同金融机构、专业咨询机构、大型国有企业等共同谋划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深化与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的精准对接,打捆包装水利项目,增强盈利能力,充分发挥不同资金渠道的最大效果,构建多元化资金保障体系。对使用中央资金、银行贷款等支持水利建设效果好的师市,兵团将在水利发展资金分配时予以重点倾斜和支持。
六、建立兵团水利金融赋能绿色通道
切实提升水利项目利用银行贷款和社会资本的质效,兵团水利、金融、财政等部门可针对水利项目公益性强、建设运行周期长等特点,组织金融机构研究制定支持水利项目的特色服务和产品,提高水利项目贷款的适配性和优先级,分级分类优化水利项目贷款利率和还款周期,有效争取长期低息贷款,助力水利投融资改革和高质量发展。
上述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执行期限至2028年12月31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
2025年10月2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