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师阿拉尔市:
《关于将第一师阿拉尔市批准公布为兵团历史文化名城的请示》(兵建发〔2025〕5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第一师阿拉尔市列为兵团历史文化名城。
二、第一师阿拉尔市要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团)名村(连)街区保护办法》要求,正确处理城市建设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深入研究发掘文化遗产的内涵与价值,明确保护的原则和重点。加快推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划定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在城市规划建设中,重视保护城市格局,注重城区环境整治和历史建筑修缮,不得进行任何与名城环境和风貌不相协调的建设活动。
三、请你师市加强与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的沟通协调,做好对历史文化名城规划、保护等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定期开展评估,具备条件时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2025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