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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6-05-25
标  题: 关于调整第十一师建筑业领域行政执法事项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文字号: 新兵发〔2026〕9号
发布日期: 2026-06-02
主 题 词:

关于调整第十一师建筑业领域行政执法事项有关事宜的通知

第十一师,兵团党委编办,兵团司法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规范第十一师建筑业领域行政执法事项运行,优化行政执法资源配置,提升行业监管效能,兵团决定对原授予第十一师的194项建筑业领域行政执法事项进行调整,其中不再授予第十一师的192项由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行使(见附表1),第十一师继续承接行使2项(见附表2)。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各项衔接工作,确保事项调整平稳落地、工作运行无缝衔接,全面规范第十一师建筑业领域行政执法事项运行,持续提升建筑业领域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要与第十一师做好沟通对接,完成业务、资料、权限等交接工作,并及时协调解决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第十一师要精准把握建筑业领域行政执法事项定位,管好用好继续承接行使的2项建筑业领域行政执法事项,严格规范权力运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切实做到履职到位、监管有效、服务便民。

  附表:1.兵团不再授予第十一师建筑业领域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共192项).wps

       2.第十一师继续承接行使建筑业领域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共2项).wps

(此件公开发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

2026年6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