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共青团中央印发《关于表彰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决定》,授予350个团组织“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称号、350个团组织“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500名个人“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称号、349名个人“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其中,兵团6个集体、7名个人榜上有名。
据了解,草湖项目区四十一团草湖镇团委、石河子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团委、塔里木大学人文学院团委荣获“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称号;十一师乌鲁木齐禾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团总支、一师阿拉尔市青松路街道阳光社区团支部、七师奎屯垦区公安局共青派出所团支部荣获“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二师乌鲁克垦区公安局交管大队四级警长二优、新疆政法学院经济管理学院2023级学生刘可欣、石河子大学能源与材料学院2023级学生王译斌、九师一六一团孙龙珍民兵班班长温童瑶荣获“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称号;三师图木舒克监狱团委副书记祝朋南、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基础教学部青年教师团支部书记喻康,十一师三中团总支副书记、少先队大队辅导员王慧荣获“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
受到表彰的集体代表和个人纷纷表示,将倍加珍惜荣誉,持续奋斗、勇毅前行,为奋力谱写兵团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青春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