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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人未纳编情况反映

发信人:肖新东     发信时间:2019-12-19 01:18:24

来信内容:

本人党员,大专学历,2006-14年在团场机关科室工作,14-16年在企业任副职,但工作岗位仍在机关。16年3月根据师市文件,党委常委会决定任命我为环保监察队长,有党委常委会纪发文件、干部任免审批表、纪效工资和年度考核表在机关事实材料。我的环保监察的队员因年龄小,是全日制大专,被定向纳编到机关部门。当时党委常委会任命的其他部门人员,被纳编到机关和事业单位。 我不能纳编解释1.党委常委会任命文件没错,但只是让你干活的。2.干部任免审批表现任职务表示你是干部,年度考核表只代表你从事岗位工作。3、编办没有下过此编制,部门不存在。环保督察一直是我工作科室的职能,任命是人事关系和职务确定。同时我例举了周边团场为行政和公益事务而自设的部门人员,此次也都纳编了。且兵团改革前为国企,团场未对人员核定编制,因核定编制人员逢进必考。4.你的工资在企业,不符要求。改革前,团场工作人员工资和绩效均由团场核发,我承担了科室大部分工作,起主要作用,整天忙的闲不住,一心只考虑干好工作,只知道团场发工资,哪知道工资出什么自帐号。再说,别的任命人员工资都及时调整了,为何我有任命文件,而没把工资调整?团场干部管理不规范和某些人失职失责,造成我后半生老无所依,老无所养团场没责吗?拍拍良心,就那么心安理得?5.任命、考核、绩效及工资均为企业人员,搞民意测评,说是交叉任职过,承担了公益岗位。而我的情况反映,却没以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态度到实地调查,找当事人了解情况,造成信息不对等。我恳请上级纪委监察部门能实地细察,造成我这种情况,到底谁之错,谁之责。

回复内容:

如果是党风廉政方面事宜,请到当地纪委反映。

相关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时间:2019-12-24 13: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