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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兵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编辑:兰君 出处:兵团考试信息网 时间:2009-10-26 字体大小:【      

  根据兵团人事局《关于印发〈2009年兵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方案〉的通知》(兵人发〔2009〕115号)精神,结合兵直事业单位的实际,兵团人事局决定统一组织实施2009年兵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事业单位94个岗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67名。
   
  一、招聘原则、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招聘范围:以岗位表公布的招聘范围为准。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5、应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管理的岗位,应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6、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被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方法
  采取竞争择优的方法,按比例进入下一阶段,考生人数不足时,按相应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一) 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简章》、《岗位表》通过新闻媒体、兵团考试信息网(网址:www.btpta.gov.cn)和兵团人事人才网(网址:www.xbrs.gov.cn)向社会发布。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岗位条件自愿报名的人员,可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打印《2009年兵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申请表》(以下简称《考试报名申请表》),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兵人发[2005]34号文件,免于公共科目考试的人员,或应聘工勤岗位的,下载并填写《2009年兵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公共科目免考人员申请表》(以下简称《免考人员申请表》)。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要在申请表中填写详实的通信地址和便捷可靠的联系电话。

  1、网上报名
  2009年10月26日— 11月6日。

  2、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职称证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如岗位要求为党员的,需携带党支部开具的党员证明;要求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需携带单位开具的证明;要求英语四级以上的,需携带英语四级证书,要求未婚的,需携带社区开具的证明等),打印的《考试报名申请表》,到各师人事局和兵团考试中心(乌鲁木齐市红山路159号天鸿综合楼三楼)进行资格审查和交费。免于公共科目考试的应聘人员持《免考人员申请表》和有关材料及其复印件直接进行资格审查和登记,不需报名缴费。各现场确认点对免于公共科目考试的应聘者进行登记汇总,填写《2009年兵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公共科目免考人员汇总表》,并附有关证件复印件。报名结束后,将汇总情况交兵团人事局报备。
  无身份证者,须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照片的证明。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
  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比例核减招聘职位人数。
   现场确认时间:2009年11月2日— 11月6日(北京时间每天10:00—13:30,16:00—18:00)。
  
  3、公共科目考试费
  按自治区物价局有关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人每个科目40元。
  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或师、团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或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经资格审查确认后,报考公共科目考试费用减为55元。
   
  4、打印准考证及参加考试要求
  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后的考生,11月16日-11月21日自行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btpta.gov.cn),打印准考证。
  完整的《准考证》必须包含如下项目:⑴考生照片⑵考生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等)⑶考生考试信息(如报考科目、考试日期、考试开始及结束时间、考场编号、座位号)⑷防伪一维条码⑸考生须知等。
  考生必须携带打印合格的《准考证》及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有一项不合格即不能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采取公共科目考试、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等形式进行。

  1、公共科目考试
  采取笔试的形式进行,由兵团人事局统一组织。

  (1)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不指定考试用书,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有专门指定用书。

  (2)考试地点和时间
  考试原则上在乌鲁木齐市和石河子设立考点,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试时间:2009年11月21日 (北京时间)
  上午: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1:30;
  下午: 《公共基础知识》  15:00—17:00;

  (3)考试相关政策
  考试成绩作为应聘者是否达标的依据,只设合格分数线,不计入总成绩。不合格的,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4)考试成绩公布
  考试20天后,考生可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www.btpta.gov.cn)查阅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信息。
   
  2、专业科目考试
  专业科目考试对象的确定:按照公共科目考试合格的应聘者中依据成绩以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符合免试公共科目考试的应聘者,不占1:3的比例。
  可以采取笔试、实际操作测试等形式进行,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3、面试
  采取以结构化面试为主的形式进行,由兵团人事局命题,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应变、分析、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采取体操打分法,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4、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设定合格分数线,不合格的,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总成绩=专业科目考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其中教师岗位的总成绩计算:总成绩=专业科目考试成绩×30%+面试(含课堂教学能力测试)×70%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公布。
   
  (四)体检和考核
  在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以招聘计划确定体检对象,达不到招聘计划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项目有:肝功、心电图、胸透、视力、听力、血压、B超、五官,招聘单位也可根据需要增加其他项目,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考核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
  考核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核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体检和考核有一项不合格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可根据情况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或核减招聘计划。
   
  (五)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统一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兵团人事人才网网上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姓名、性别、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核结论、拟聘职位等。因公示未通过而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兵团人事局审批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监督与回避
  兵团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招聘工作的机关和用人部门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考原则和招考规定。对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录用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招聘工作应当执行有关回避规定。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招聘到人事、纪检、财务岗位或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上工作。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的具体岗位详见《2009年兵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
  《岗位表》中“30岁以下”是指1978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为2009年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报考考生须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要求的学历是经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部门以及自治区和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验印认可的学历;“全日制普招本科”是指经过参加国家统一普通高考入学的本科毕业生,不含各类成人教育本科,“本科”是指包含所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及自治区和兵团认可的本科学历;本简章“以上”、“以下”如无特殊说明均包括本数。
  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满一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连官”、兵团选派生),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加5分。享受加分政策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须持地市级及其以上项目办出具的证明。在基层工作的大学生“村官”、“连官”、兵团选派生,须持县、团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否则不予享受加分政策。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指定用书可在兵团考试中心购买。

  本次招聘的信息公布方式为网上公布,网址为:兵团考试信息网(www.btpta.gov.cn)、兵团人事人才网(www.xbrs.gov.cn)。请考生务必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各项考务活动,届时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本《简章》由兵团人事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91-2890466 
   监督电话:兵团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 0991-12380

  附件:
  1、2009年兵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
  2、2009年兵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公共科目免考人员申请表
  3、2009年兵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公共科目免考人员汇总表
  4、2009兵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
  5、关于印发《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兵人发〔2005〕34号)

                               兵团人事局
                             二○○九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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